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778.“他对他们说,拿鹤的孙子拉班,你们认识吗”表他们拥有这个家族的良善吗?这从“拉班”和“拿鹤”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班”是指源于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节);“拿鹤”是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源自的那个共同家族;“认识”在内义上表示来自那个来源,这从整个思路明显看出来。有必要简要阐述通过拿鹤、彼土利和拉班来代表旁系良善的情况。这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创世记11:27)的父亲他拉代表众教会所源自的那个共同家族。他拉本人其实是个偶像崇拜者,但代表并不关注这个人,而是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1361节)。由于代表性的犹太教会始于亚伯拉罕,在雅各的子孙后代当中重新建立,故他拉和他儿子就成了众教会的代表。亚伯兰代表纯正教会,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之人当中的教会;他兄弟拿鹤则代表诸如存在于没有圣言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也存在于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这一点从各处关于外邦人的说明清楚可知。
这就是为何拿鹤、他儿子彼土利和彼土利的儿子拉班代表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也就是诸如属于主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之人所具有的那种良善。该良善不同于来自这共同家族的直系良善,因为与其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纯正。相反,他们绝大部分人具有被称作感官幻觉的外在表象,因为这些外邦人没有圣言,无法从圣言接受光明。实际上,良善本质上是一个单一实体,但它从植入在它里面的真理获得自己的品质,并由此变得多样化。被外邦人视为真理的真理通常是以下观念:他们要敬拜某位神,他们通过这神寻求自己的好处,并将这好处归给他们的神,并且只要活在这个世上,他们就不知道这神就是主;还有,他们要以他们奉为神圣的形像来崇拜他们的神等等。尽管如此,只要他们生活在对他们神的爱和对邻之爱中,这些观念并不妨碍他们和基督徒一样得救。因为通过这种生活,他们在来世就拥有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参看932, 1032, 1059, 2049, 2051, 2284, 2589-2604, 2861, 2863, 3263节)。这一切表明此处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是什么意思。因为拿鹤代表那些在教会外凭良善具有兄弟情谊的人(2863, 2866, 2868节);彼土利代表第一类外邦人的良善(2865, 3665节);拉班代表对外在或肉体良善的情感,严格来说,代表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3612, 3665节)。
至于这种良善,情况是这样:首先,它作为获得属灵良善的工具而服务于人,因为它是外在和肉体的,源于本身为感官幻觉的外在表象。人在孩童时期只承认这些为真理与良善,尽管他被教导何为内在良善与真理,但他仍对它们没有其它概念,只有肉体概念。由于这就是他的最初概念,所以这类良善与真理就是内层真理与良善得以引入所凭借的初始工具。这就是此处雅各和拉班所代表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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