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438.“那夜耶和华向他显现,说”表示主对这种模糊的感知,这从“耶和华显现说”和“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耶和华显现说”是指出于神性感知,“耶和华向他显现”是指来自神性的感知(参看3367节),“说”是指感知(2862, 3395节);因为耶和华在祂里面,并且只要人身或人性还没有得着荣耀,耶和华的“显现”就是一种神性感知,或来自神性的感知;因此,“耶和华向他显现说”具有出于神性感知这层意义。“夜”是指一种阴影或模糊的状态(1712节)。圣言的字义就表示这种模糊,因为字义之于内义,犹如阴影之于光明。
为使人们更清楚地知道圣言的字义是怎么回事,我必须用几句话来说明一下。内义与字义的关系就像一个人的内层与外层的关系,也就是他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与属世和肉体事物的关系。他的内层沐浴在天堂之光中,而他的外层则生活在世界之光中。至于天堂之光与世界之光、因而属天堂之光的事物与属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有什么不同,可参看前文(1521-1533, 1619-1632, 1783, 1880, 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7, 3339, 3341, 3413节),即:这种不同就像白昼的光明和黑夜的阴影之间的不同。人因生活在这阴影中,不想知道来自主的真理包含光明,所以不可避免地认为他的阴影就是光明,反之光明就是阴影。他就像一只夜鸟或猫头鹰,在黑夜的阴影中飞行时,以为自己在光明中,而在白昼的光明中飞行时,却以为自己在阴影中。事实上,对这样一个人来说,人往内层观看所用的内眼,也就是理解力,没有为其它任何目的而形成,因为他就是这样来形成他的内眼的。他往下看,就是俯视世俗和肉体事物时,就打开它;而往上看,就是仰望属灵和属天事物时,则关闭它。圣言对这些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们以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物属于光明,而出现在内义中的事物属于阴影。因为圣言如何显现给每个人,取决于他自己的性质或品质。事实上,圣言的内义之于它的字义,就如同天堂之光之于世界之光(3086, 3108节),也就是如同白昼之光之于黑夜之光。
内义包含个体或细微的细节,成千上万个细节一起构成出现在字义中的一个具体特征;或也可说,内义包含具体特征,成千上万个具体特征一起构成出现在字义中的一个总体。人所看到的,正是这个总体,而不是存在于该总体里面并构成它的具体特征。即便如此,人仍能在这个总体里面看到将这些具体特征联结起来的秩序,尽管他照着自己的性质或品质来看它。这秩序就是激发他情感的神圣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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