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387.“原来他怕说我的女人;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表示祂不能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这样神性良善就不会被接受。这从“怕说”、“女人”、“杀我”和“这地方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怕说”是指不能透露或公开;“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杀我”是指良善不被接受,因为以撒,即此处的“我”,代表主的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当良善不被接受时,就说它被杀,或灭亡,因为它在不接受它的人里面消亡了;“这地方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3385节)。从这些含义可以看出这些话的内义是什么,即:神性真理本身若被透露或公开,就不会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接受,因为这些真理超出他们的一切理性理解能力,因而超出他们相信的一切能力。结果,良善根本无法从主流入,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或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真理是良善的器皿,如前面多次所示。
真理或真理的表象被赋予人,是为了使神性良善能形成他的理解力,从而形成这个人自己。真理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良善可以流入。事实上,没有器皿或容器,良善就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地点,或说无处可去,因为它找不到与自己相对应的状态;因此,哪里没有真理,或真理在哪里不被接受,哪里就没有任何理性良善或人性良善;结果,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因此,为了使人可以拥有真理,由此拥有属灵的生命,真理的表象照各人的理解能力而被赋予每个人;这些表象被承认为真理,因为它们能持有神性事物在里面。
为了解表象是什么,知道它们就是作为神性真理而服务于人的事物,让我们举例说明。假如我说,天上没有地方的概念,因而没有距离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人们永远不能理解这一点,因为这会使他们以为那里没有任何不同的事物;相反,一切事物都融为一体,也就是说,所有天使都在一个地方。而事实上,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如此不同,以至于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同的了。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地方、距离和空间在天上作为状态存在(参看335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圣言论到地方和空间的话,以及从它们形成并通过它们来表达的观念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每一个事物都藉着这些表象来说明,否则,它根本不会被接受,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因为只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在时空之中,时空的观念就存在于他思维的几乎每一个细节中。
圣言照着涉及空间的表象说话,这一点从圣言的几乎每一个事物或部分清楚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怎么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马太福音22:43-44)
此处“坐在右手边”就源于空间的概念,因而是照着表象来说的;而事实上,此处描述的是主的神性大能的状态。又: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大能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此处“坐在右手边”,以及“驾着云降临”让世人想到的是地方,但让天使想到的是主的大能。马可福音:
西庇太的儿子们对耶稣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手边,一个坐在你左手边。耶稣回答,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或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7, 40)
由此明显可知门徒对主的国度持有哪种观念,就是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由于他们是这样想的,所以主也根据他们的理解,因而根据他们所能看到的表象回答他们。
诗篇:
祂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祂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诗篇19:5-6)
这论及主,其神性大能的状态在此通过诸如属于空间的那类事物来描述。以赛亚书:
路西弗,黎明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以赛亚书14:12-14)
此处“从天坠落”、“升到诸天”、“高举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升到高云之上”都是来源于空间或地方的概念和表象的词语,用来描述亵渎神圣事物的自我之爱。由于属天和属灵事物通过并照着这样的可见物体呈现给世人,所以天堂也被描述为在高处;而事实上,它不在高处,而是在内在之物中(450, 1380, 2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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