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3384

3384.“于是,以

3384.“于是,以撒住在基拉耳”表示相对于要联合的理性概念或事物,主在信之事物上的状态。这从“住在基拉耳”的含义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在基拉耳”是指处于信之事物,因而是指在这些事物上的状态,因为“住”表示生活(1293节),“基拉耳”表示信之事物(1209, 2504, 3365节);“以撒”是指神性理性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理性(1893, 2066, 2072, 2083, 2630节)。它们是相对于要联合的理性概念或事物的信之事物,这一点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一整章都在论述这些事物,也就是说,论述当被主的神性光照时系真理表象的理性概念或事物。
“住”表示存在和生活,因而表示状态,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我要住在耶和华的家中,直到长久的日子。(诗篇23:6)
又: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尽我一生的日子住在耶和华的家中。(诗篇27:4)
又:
行诡诈的,必不得住在我家中间。(诗篇101:7)
此处“住在耶和华的家中”表示住在爱之良善中的存在和生活,因为这良善就是“耶和华的家”。以赛亚书:
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住在死荫之地的人”表示那些对良善和真理一无所知之人的状态。又:
巴比伦必永远无人居住。(以赛亚书13:20)
这表示“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
又:
住在基路伯上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以赛亚书37:16)
诗篇:
住在基路伯上的以色列的牧者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住在基路伯上”表示在圣治状态下作工的主,免得有人尚未被主预备好就进入爱和信的神圣事物(308节)。诗篇:
我必平安躺下睡觉,因为独有你耶和华使我安然居住。(诗篇4:8)
“使人安然居住”表示一种平安的状态。耶利米书:
你这住在多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牟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这论及巴比伦。“住在多水之上”表示拥有关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但以理书:
神自己显明深奥隐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祂同居。(但以理书2:22)
此处“居(住)”表示存在。同一先知书:
田野的走兽在那树之下得到荫影,天空的飞鸟住在它的枝子上。(但以理书4:12)
以西结书:
田野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在它的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6)
此处“居住”表示存在和生活。何西阿书:
打谷场和榨酒池必不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她失望。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何西阿书9:2-3)
“不得住耶和华的地”表示不在爱之良善的状态,因而不在主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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