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310.“是个田野的人”表示来源于教义事物的生活良善,这从“田野”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地”(earth或land)、“土地”、“田”。当用于正面意义时,“地”(earth或land)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因而表示教会,也就是祂在地上的国度。“土地”所表相同,只是在一个更狭窄的意义上(566, 662, 1066-1068, 1262, 1413,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节)。“田”也所表相同,只是在一个还要更狭窄的意义上(368, 2971节)。教义事物不会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除非它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或也可说,除非教义事物与生活的良善结合在一起;因此,“田”主要表示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若要成为教会的良善,就必须拥有已经被植入这良善的取自圣言的教义。没有教义,生活的良善的确存在,但还不是教会的良善,因而还不是真正属灵的良善;它只是具有变得如此的潜能,就像没有圣言,因而不知道主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生活良善。
“田”是指要植入信之事物,也就是属于教会的属灵真理的生活良善,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比喻很清楚地看出来: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旁,飞鸟来把它们吃尽了;有的落在没有大量土壤的土浅石头地上,很快就长起来,因为它们没有深土;日头一出来,它们就晒焦了,因为没有根,就枯萎了;有的落在荆棘里,荆棘长起来,把它们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就结出果实,有的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3-99; 马可福音4:3-9; 路加福音8:5-8)
这段经文描述了田里,也就是教会里的四种地或土。显然,“种”是指主的圣言,因而是指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好土”是指被称为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正是人里面的良善接受圣言;“路旁”是指虚假,“土浅石头地”是指没有植根于良善的真理;“荆棘”是指邪恶。
至于“田野的人”所表示的来源于教义的生活良善,情况是这样:那些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出于教义行善,因为他们凭自己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他们从爱与仁之教义学习行善,从这些教义知道主是谁,邻舍又是谁,什么是爱,什么是仁,因而什么是良善。那些处于这种状态或进入这个阶段的人,就处于对真理的情感,被称为“田野的(男)人”(men of the field)。但后来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出于教义,而是出于爱和仁行善,因为这时,他们处于通过教义所学到的良善本身,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被称为“田野的人”(people of the field)。这就像有人天生就倾向于奸淫、偷窃和杀人,但从十诫获知这些做法属于地狱,于是就避开它们。在这种状态下,他受十诫影响,因为他害怕地狱,十诫和圣言广泛教导他该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当他行善时,是出于诫命来行的。但当他处于良善时,就开始厌恶他以前所倾向的奸淫、偷窃和杀人。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再出于诫命,而是出于这时在他里面的良善行善。在前一种状态下,他从真理学习良善;在后一种状态下,他从良善教导真理。
这也适用于属灵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教义,是更内层的诫命。因为教义是属世人的内层真理,属世人的第一类真理是感官真理,属世人的第二类真理是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属世人的内层真理是教义。这些教义真理建立在记忆知识真理或事实真理的基础之上,因为人若不通过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就无法对它们形成并保持任何想法、观点或概念。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反过来则建立在感官真理的基础之上,因为没有感官真理,没有人能拥有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这后两种真理,即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由“一个懂得打猎的人”来表示;而教义真理由“田野的人”来表示。这就是这些真理在人里面彼此关联的次序。因此,一个人只有等到成年,并通过感官真理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而拥有教义真理,才能重生,因为只有通过基于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的观念,他才能证实教义真理。事实上,人所思想的一切,甚至最深的信仰奥秘,都自带某种属世或感官观念,尽管他通常不知道这类观念的真正性质。但在来世,如果他愿意,它们的性质就会呈现在他的理解力面前;甚至如果他很渴望,还会呈现在他眼前;因为在来世,这些事物能以一种可见的形式呈现在一个人的眼前。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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