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207.“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从“面纱”的含义清楚可知:新娘第一次见新郎时,会用面纱遮面,“面纱”(veil,或译为幔子)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古人当中,新娘代表对真理的情感,而新郎代表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新娘代表教会,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新娘”;而从主所获得的对良善的情感是“新郎”,所以主自己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新郎”。新娘在初次接近新郎时以面纱遮面,是为了她们可以代表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不是真理本身,只是看似真理;对此,可参看下文。对真理的情感若不通过真理的表象,就无法接近对良善的情感;它也无法摆脱这些表象,直到两者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它就变成良善之真理,即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纯正到良善纯正的程度。
良善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经由人里面的高层途径或门口流入。而真理就其起源而言,并不神圣,因为它经由低层途径或门口流入,一开始属于属世人。但当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到理性人时,它逐渐被洁净,并且第一眼看见对良善的情感,就与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披上真理的表象,以这种样貌接近良善。后者是一个标志,表明它有这种起源,或它的起源是何性质,并且它无法承受对神性良善的第一次看见,直到它进入新郎的卧室,也就是良善的圣所,两者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时,真理不再从表象,或通过表象看见良善,而是脱离任何表象被良善看见。
然而,要知道,在人里面,甚至在天使里面,真理从来就不纯粹,换句话说,从来不曾摆脱表象。所有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真理的表象;但只要良善在这些表象里面,主仍将它们作为真理来接受。纯粹的真理唯独属于主,因为它们是神性;正如主是良善本身,祂也是真理本身。请参看关于真理及其表象的讨论,即:会幕的遮盖物和幔子表示真理的表象(2576节);与人同在的真理是沉浸于谬误或幻觉的表象(2053节);人的理性概念或思维是真理的表象(2516节);真理被包裹在表象里面(2196, 2203, 2209, 2242节);神性良善流入表象,甚至流入谬误或幻觉(2554节);真理的表象被主调整,仿佛它们是真理(1832节);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1838节)。
至于什么是表象,这可从圣言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照着表象说话。然而,真理的表象分为不同层级。属世的真理表象绝大部分是谬误或幻觉;但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它们不应该被称为谬误或幻觉,而应该被称为表象,甚至在某些方面被称为真理,因为包含神性的良善在它们里面,并改变它们的本质,或说使它们在本质上变得不同。但理性的真理表象越来越内层;这些表象出现在天堂,确切地说,这是天堂里的天使所看见的表象(参看2576节)。
为了对何为真理的表象形成某种概念,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⑴人以为他通过信之真理被改造和重生,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他通过信之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被改造和重生。
⑵人以为真理能使他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因为真理教导人,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能使真理去感知的,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或生命。
⑶人以为当他照着他所学到的真理生活时,真理就通向良善。其实是良善流入真理,并将真理引向它自己。
⑷在人看来,似乎是真理完善良善;而事实上,是良善完善真理。
⑸在人看来,生活的良善似乎是信之果实;但其实它们是仁之果实。
从这几个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何为真理的表象。像这样的表象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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