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3154

3154.创世记24

3154.创世记24:34-48.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银、金、仆婢、骆驼和驴。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我所居之地的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他就对我说,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使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可以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我今日到了泉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你若使我所走的道路通达;看哪,我站在水泉旁;但愿有个出来打水的少女,我要对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喝一点水;她若对我说,你只管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打水,愿她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的儿子所选定的女子。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就出来,她的水瓶在她肩上;她下到泉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给我喝。她就急忙从身上放低水瓶,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也给我的骆驼喝了。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手上。我俯伏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把我引到正路上,为我主人的儿子娶我主人兄弟的女儿。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表示它来自神性良善;“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表示总体上的良善;“银、金”表示总体上的真理。“仆婢、骆驼和驴”表示具体的真理;“我主人的妻子撒拉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表示从神性真理而生的神性理性;“年老的时候”表示当这种状态实际存在时;“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表示一切神性事物都属于神性理性。
“我主人叫我起誓”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个神圣义务和一个誓言;“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在此和前面(3024节)一样,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所居之地的”表示有神性良善在其中的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父家”表示来自神性的良善;“我本族那里去”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由此将产生结合;“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在此和前面(3030节)一样,表示属世人怀疑那情感是否可以分离。
“他就对我说”表示教导;“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在此和前面(3039节)一样,表示圣治;“使你的道路通达”表示在真理方面;“你就可以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会有一个结合;“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表示来自那里的神性的良善和真理;“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属世人所拥有的自由;“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表示就分离而言;“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属世人是无可指责的。剩下的经文,直到24:48,和前面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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