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973.“四围所有边界”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这从“边界”和“四围”的含义清楚可知:“四围边界”是指外在事物,如前所述(2936节)。因此,“四围边界的(每棵)树”在此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外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外在事物的宗教仪式和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内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内在事物的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至于教会的外在事物是什么,教会的内在事物又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反复说明。
此外,圣言经常提到“中间”和“四围”;如当经上论及迦南地时,就用“中间”描述锡安和耶路撒冷所在之地,用“四围”描述周边各个民族所在之地。“迦南地”代表主的国度,“锡安”代表该国度的属天部分,“耶路撒冷”代表它的属灵部分,耶和华或主在那里有自己的居所。四围,甚至直到边界的部分代表从那里依次流出并源于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最远的边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就终止了。这些代表来源于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的事物,主在那里作为一轮太阳而在中间;由此放射出一切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离祂最近的人住在最明亮的光中,而离祂较远的人住在不那么明亮的光中,离祂最远的人则住在最不明亮的光中,此处就是边界,即天堂之外的地狱开始的地方。
至于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情况是这样:纯真和爱的属天事物,并仁和信的属灵事物,与天使所享有的热和光成正比,因为这些事物是天堂所有的热和光的源头。这就是为何“中间”表示最内层,“四围”表示最外层;从最内层依次行进到最外层的其它事物所拥有的纯真、爱和仁的层级,则与它们离中间的距离相匹配。天上的一切社群都是如此;在中间的成员是最好的那种,那种爱和仁随着他们离中间越来越远而相应减少;也就是说,爱和仁在他们里面的消退与他们离中间的距离成正比。
世人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最内在部分是主与他同住所在之地,主从那里掌管外围部分。当人允许主依次排列外围部分,以便这些部分对应于最内在部分时,他的状态是这样:他能被接到天堂,并且他的最内在部分,内在部分和外在部分行如一体。但当人不允许主依次排列这些外围部分,以便它们相对应时,他越不让主排列它们,就越远离天堂。众所周知,人的灵魂住在中间,或他的最内在部分,而身体住在外围或最外在部分,因为身体包裹他的灵魂或灵,如衣服披在它身上。
对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之爱的人来说,良善从主经由灵魂流入身体,身体因此充满光明。但对那些处于肉体和世俗之爱的人来说,来自主的良善无法经由灵魂流入身体。相反,他们的内层陷入黑暗,身体也因此充满黑暗,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因此,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属于灵魂的理解力部分(2701节)。
然而,那些内层黑暗,外层看似充满光明的人情况更糟。他们就是那种外表伪装成光明天使,内心却是魔鬼的人,被称为“巴比伦”。当“四围”的事物被摧毁时,这些人就会一头栽入地狱。这些事由耶利哥城来代表;祭司带着约柜绕城七次并吹角之后,耶利哥的城墙就塌陷了,这城受到诅咒,被毁灭了(约书亚记6:1-17)。这些事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所有拉弓的都要在巴比伦的四围摆阵;你们要从四围向她呐喊。她已经授手投降,她的根基坍塌了,她的城墙拆毁了。(耶利米书50:14-15)
由此明显可知“四围”表示什么。此外,圣言屡次提到“四围”(如耶利米书21:14; 46:14; 49:5; 以西结书36:3-4, 7; 37:21; 阿摩司书3:11; 以及其它地方)。“四围”的事物表示外在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详述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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