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2722

2722.“亚伯拉罕

2722.“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表示教义与构成它的知识或认知,并它的性质,这从“小树林”和“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关于小树林(或园子):古教会在山上和小树林里举行神圣敬拜;之所以在山上,是因为山表示敬拜的属天事物;之所以在小树林里,是因为小树林表示敬拜的属灵事物。只要该教会,即古教会保持它的单纯,那时他们在山上和小树林里的敬拜就因代表而仍是神圣的。凡巍峨高耸之物,如大山小山,都代表与爱和仁有关的属天事物。凡结出果实、枝繁叶茂之物,如花园和小树林,都代表从属天事物中发展出来的属灵事物。但后来,这些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说代表性和象征性的物体开始变成偶像崇拜,因为人们敬拜缺乏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当他们如此行时,他们的神圣敬拜就成了亵渎。因此,他们被禁止在山上和小树林里敬拜。
古人在山上举行敬拜,这一点从创世记12章关于亚伯兰的论述清楚看出来:
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他在那里又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创世记12:8;1449-1455节)
这一点也可从“山”的含义看出来,“山”是指爱的属天实体或品质(795, 796, 1430节)。古人也在小树林里举行神圣敬拜,这一点从本节经文,以及“园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本节经文即,“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在那里求告永恒神的名”;“园子”是指聪明(100, 108, 1588节);“树”是指感知(103, 2163节)。以下经文则表明,这种敬拜被禁止了。摩西五经:
你不可在耶和华你神的坛旁栽种什么树的小树林,也不可为自己竖立柱子,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申命记16:21-22)
出埃及记:
你要拆毁列族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子,砍掉他们的小树林。(出埃及记34:13)
他们还被吩咐用火焚烧列族的小树林(申命记12:3)。
被引入古教会的代表性仪式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只沉浸于外在事物,心里只是偶像崇拜者。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或死后的生活,或弥赛亚的国度是天国。因此,每当他们自由的时候,都在大山小山,以及小树林和森林里举行亵渎的敬拜。他们还为自己制造丘坛以代替大山小山,雕刻木偶像以代替小树林,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士师记:
以色列人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即木偶)。(士师记3:7)
列王纪:
以色列人作木偶(或亚舍拉),惹耶和华发怒。(列王纪上14:15)
另一处:
犹大人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为自己筑邱坛,立柱子和木偶(或亚舍拉)。(列王纪上14:23)
又:
以色列人在他们所有的城邑建筑邱坛,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立柱子和木偶(或亚舍拉)。(列王纪下17:9-10)
又:
犹大王玛拿西为巴力筑坛,作木偶(或亚舍拉),像以色列王亚哈所行的,又在神的家立雕刻的亚舍拉像。(列王纪下21:3, 7)
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也为自己制作雕刻的亚舍拉像或木偶像。约西亚王摧毁了这些像,这一点可见于列王纪:
约西亚将那为巴力和亚舍拉、日、月并天上万象所造的一切器皿,都从耶和华殿里搬出来,在耶路撒冷外烧了,又拆毁妇女为亚舍拉织帐子的屋子。他还砍下所罗门所造的亚舍拉(即木偶),以及耶罗波安在伯特利所造的亚舍拉。(列王纪下23:4-7, 13-15)
希西家王也拆毁这些东西,这一点可见于列王纪:
犹大王希西家废去邱坛,打碎柱子,砍下木偶(或亚舍拉),砸碎摩西所造的铜蛇。(列王纪下18:4)
显然,铜蛇在摩西那个时代是神圣的;但当敬拜外在事物时,铜蛇就成了亵渎,因而被砸碎;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山上和小树林里的敬拜也被禁止了。这些事在先知书中看得更清楚。以赛亚书:
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像中间欲火焚烧,在岩隙下的河里杀了儿女。你甚至将奠祭浇在河里,献了供物。你在巍峨高耸的山上安设居所,也上那里去献祭。(以赛亚书57:5-7)
同一先知书:
当那日,人必仰望造他的主,他的眼目必注视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也不看自己指头所作的,无论是木偶(或亚舍拉)是日像。(以赛亚书17:7-8)
弥迦书:
我必从你中间剪除你的雕像和柱子,你就不再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必从你中间拔出你的木偶(或亚舍拉),又毁灭你的城邑。(弥迦书5:13-14)
以西结书:
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偶像的中间,在他们祭坛的周围,就是在各高冈各山顶上,在各青翠的树下和各茂密的橡树下,就是他们献安息之气给一切偶像的地方。(以西结书6:13)
由此明显可知偶像崇拜起源于何处,即:它起源于对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性的物体本身的敬拜。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上古之人在每一个事物,如大山、小山、平原、山谷、园子、小树林、森林、河、水、田野和五谷,各种树木和活物,以及发光的天体中看到代表并表示主国度的某种事物。但他们从来不将自己的眼目,更不将自己的心智停留在这些物体上;相反,这些物体只是作为思想主国度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事实上,这种情形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在整个自然界,没有一样东西不作为这种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代表,这是千真万确的;但如今这个事实却成了一个奥秘,几乎没有人相信。然而,本质上为对主之爱的属天心态消亡后,人类就不再处于这种状态,即:他们能从作为手段的世俗物体中看到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
尽管如此,大洪水之后的古人从传统和一些人所作的收集知道,这些世俗物体具有这种象征意义。由于它们具有这种意义,或象征性,所以古人也视它们为神圣;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就是这样产生的。古教会因是属灵的,所以不会感知到一件事就是如此,只知道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与上古教会相比,古教会住在模糊中(2715节)。然而,他们并不敬拜外在事物,而是通过外在事物回想内在事物。因此,当转向这些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时,他们就进入敬拜的神圣。他们能如此行,是因为他们拥有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他们视仁爱为敬拜的本质或决定性因素。结果,来自主的神圣能流入他们的敬拜。但当人类的状态被如此改变和败坏,以至于人们背离了仁之良善,从而不再相信天国或死后生活的存在,反以为人类和动物都是一样的情况,只是人类会说话(现代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时,神圣的代表性敬拜就沦为偶像崇拜,人们开始敬拜外在事物。这就是为何那时在许多外邦人或非犹太人,甚至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当中的敬拜不再具有代表性,而是对代表和有意义或象征性的符号的敬拜,也就是对缺乏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的敬拜。
关于具体的小树林(或园子),在古人当中,它们具有各种含义;事实上,这些含义取决于小树林里的树木种类。橄榄树园表示敬拜的属天事物;葡萄树园表示敬拜的属灵事物;而无花果树、香柏树、杉树、杨树和橡树的园子则表示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有关的各种事物。然而,此处只提到“小树林”或树木的种植,这表示与教义及其知识或认知联合的理性观念,因为树一般表示感知(103, 2163节);但当论及属灵教会时,它们表示知识或认知,因为属灵教会成员只有通过取自教义或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所获得的感知。这种知识或认知成为他信仰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他良心的一部分,他的感知就来自良心。

属天的奥秘 #2009

2009.“你的名不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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