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649.“给以撒断奶的那天”表示分离的状态。这从“日子”和“断奶”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断奶”是指分离(参看2647节)。从本章第一节开始,经上一直按下列顺序论述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为了两者的合一,神性在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存在(21:1);人身或人性在神性里面的存在,因而一种相互合一(21:2,参看2004节);这合一使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21:3);当主活在世上时,这一切逐渐并不断实现(21:4);当理性处于接受的状态时,这一切就开始了(21:5);经上描述了合一状态的性质,以及该状态的奥秘(21:6-7);接下来直到21:12,则论述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在本节,这种分离由以撒断奶来表示,并以下文夏甲的儿子被赶出家门来代表。由于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与主的国是一样的,所以经上提到了当以撒断奶时,亚伯拉罕所设摆的“大筵席”,以此表示该婚姻或合一的开始。这“筵席”和“断奶”若不表示某种隐藏的东西,永远不会被提及。
由于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对主一开始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以及最终对它的完全除去,所以要知道,主逐渐并不断(直到当祂得荣耀时的生命最后一刻)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与祂自己分离,并除去。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就是主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祂将这种东西脱去,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神的儿子,不但在成孕时是神的儿子,在出生时也是,从而与父为一,因此就是耶和华自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表明,主将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整个人身或人性与祂自己分离,并脱去,以至于不再是她的儿子: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2:3-4)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那告诉祂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7-50; 马可福音3:2-35; 路加福音8:20-21)
路加福音:
人群中有一个女人提高声音对祂说,怀你的母腹和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有福了。耶稣却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此处,当那个女人在谈论祂的母亲时,主在谈论前面引用的经文所提到的人,即:“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这等于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约翰福音: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27)
从这些话明显看出,主照着她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时所想的而对她说话;即便那个时候,祂也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叫她“妇人”;祂将母亲这个名转给了门徒所表示的那些人;因此,祂对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个问题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看得更清楚: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37;路加福音20:42-44)
因此,就肉体而言,祂不再是大卫的子孙。
至于分离并脱去主从祂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对主的人身或人性持守纯肉体的观念,看待它如同看待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或人性的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因此,对这些人来说,这些问题就是一块绊脚石。他们不知道,生命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我们的生命决定了我们是谁;生命的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自成孕时就是主的;并且这生命的存在通过合一而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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