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2567

2567.“男仆和女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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