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2533

2533.“现在你把

2533.“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表示他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这从“妻子”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属灵真理(参看2507, 2510节);“人”(即男人)是指教义本身。事实上,亚伯拉罕代表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当被称为“人”(即男人)时,他表示属天真理,属天真理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是一样的;因为“人”(即男人)在内义上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158, 265, 749, 915, 1007, 2517节)。由此明显可知,“把这人的妻子还回去”是指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教义的属灵真理。之所以表示要交出未受理性玷污的属灵真理,是因为要把她还回去的“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教义,或也可说,构成教义的理性事物(2510节)。
如前所述(2531节),尽管信之教义本身是神性,因此超越所有人,甚至天使的理解,但圣言仍以一种人能理解的理性方式来传达它。此处的情形就像教育小男孩和小女孩的父母。当父母教育孩子时,他们会根据孩子的心态来解释每一件事,尽管他们自己在一个更内在或更高的层面上思考。否则,父母只是在教育,而孩子没有在学习,或说不去调整自己的课程就是在教导不会被学习的东西,或这就像把种子丢在光秃秃的岩石上。这也适用于在来世教导内心简单者的天使。天使虽拥有属天和属灵的智慧,但仍不会越过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头顶,或说把自己置于他们所教导的那些人的理解之上,而是简单地和他们交谈,然而会随着教导的行进而逐渐提升水平。如果他们以天使的智慧说话,简单人根本理解不了,因而不会被引向信之真理与良善。如果主在圣言中不根据人的理解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来教导,同样的情况就会发生。然而,内义上的圣言会上升,以满足天使的理解力。即便如此,在天使感知圣言所在的最高层面的含义,仍无限低于神性。这表明圣言在其起源上,因而在自己里面是什么样;因此,圣言处处,甚至在一点一画上所包含的,比整个天堂以最小的方式所能理解的还要多,尽管它字面上显得如此普通和粗糙。
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祂在圣言里面,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4, 14; 也可参看启示录19:11, 13, 16).
主因是圣言,故也是教义,因为本身为神性的其它教义并不存在。

属天的奥秘 #3300

3300.“先出来的

3300.“先出来的全身发红,如同毛衣”表示真理生活的属世良善,或说构成属世真理生活的良善。这从“出来”、“红”和“毛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出生;“红”是指生活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毛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这个孩子先“出来”表示就本质而言,良善是优先的,如前所述(3299节)。经上说“像毛衣”,是为了表示良善以真理,如同以一个细嫩的外壳或器皿、身体为衣,也如前所述(3299节)。在圣言中,“衣服或外衣”在内义上只表示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这也是为何真理被比作衣服(1073, 2576节)。
“红”或“发红”之所以表示生活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爱流出的,爱本身是属天和属灵的火。爱还被比作火,也实际被称为“火”(933-936节),又被比作血,同样被称为“血”(1001节)。火和血都是红的,所以从爱流出的良善由“红”或“发红”来表示,这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在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的预言中: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谁都能看出,这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主。此处“衣服”和“袍褂”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论到神性良善,经上说:“他的眼睛比酒更红”;论到神性真理,经上说:“他的牙齿比奶更白”。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属世层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此处“以东”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的神性良善,这从下文(3322节)明显看出来。“服装有红色”表示真理之良善,“衣服像踹酒榨的”表示良善之真理。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或珊瑚)更红,他们擦亮就像蓝宝石一样。(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尤其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因此,“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更红”代表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中的良善。
犹太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主,由此代表祂的国度,因而代表作为主国度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因此,由于“红”表示良善,尤表属世层的良善,所以犹太教会的人被吩咐用染红的公羊皮做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 23; 36:19);用焚烧的小红母牛的灰调做除罪水或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2等)。除非红色表示主国度中的某种属天事物,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公羊必须是红的,小母牛也是红的。凡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都承认它们代表神圣事物。由于红色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帐幕的罩棚用朱红色、紫色和蓝色线交织、绑扎起来(出埃及记35:6)。
几乎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如前面频繁所述(1066, 1142, 1232, 1662, 1834, 2455, 2460, 2686, 2709节),“红”也不例外。就反面意义而言,“红”表示从自我之爱而来的邪恶,这是因为自我之爱的欲望被比作火,并被称为“火”(934e, 1297, 1527, 1528, 1861, 2446节);它们同样被比作血,并被称为“血”(374, 954, 1005节)。因此,“红”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彼列)勇士的盾牌是红的,壮士都穿深红衣服,在那日,战车笼罩在火把的火中。(那鸿书2:3)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后来又出来一匹黑马;最后出来一匹灰色马,其名字叫死亡。(启示录6:2, 4-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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