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187.“他们就吃了”表示以这种方式产生的交流。这从“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交流和结合,这也可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亚伦和他的子孙利未人,以及百姓要在圣处吃献祭的分别为圣的物,只表示交流、结合并变成自己的,如前所述(参看2177节;利未记6:16-17)。他们所吃的分别为圣的物就表示属天和属灵的食物,所以吃它表示将那食物变成他们自己的。分别为圣的物是没有烧在坛上的祭物的一部分,它们要么被祭司,要么被献祭的百姓吃了,这从论述祭物的许多经文明显可知(祭司当吃什么,出埃及记29:32,33; 利未记6:9,16,18; 26; 7:6,15-16,18; 8:31; 10:12-13; 民数记18:9-11; 百姓当吃什么,利未记19:5-6; 申命记12:27; 27:7等; 他们不可吃不洁之物,利未记7:19-21; 22:4-7)。这些筵席在祭坛附近的圣地举办,要么在门口,要么在帐幕的院子里;它们只表示属天良善的交流、结合并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它们代表属天的食物(至于什么是属天的食物,可参看56-58, 680-681, 1480, 1695节),都被称为“饼”(关于“饼”的含义,可参看2165节)。亚伦及其子孙在圣处吃陈设饼或脸饼(利未记24:9)代表类似事物。
给拿细耳人制定的条例是:
在他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所产的(葡萄酒就是由葡萄酿的),自种至皮所产的物,都不可吃。(民数记6:4)
这是因为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而属天人是这样:他甚至不愿提属灵事物(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880e, 1647节)。由于“葡萄酒”和“葡萄”,以及凡出自葡萄的东西都表示属灵之物,所以拿细耳人被禁止吃它们,也就是说,禁止与属灵事物交流、结合,或把它们变成自己的。
在以赛亚书,“吃”表示类似事物: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你们为何为那不是食物的称量银子?为那不使人饱足的劳碌呢?你们要专心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1-2)
启示录中的话也是如此: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生命树”是指属天本身,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属天之物,也就是一切爱和仁的源头。因此,“吃生命树”和吃主是一样的,而吃主就是被赐予爱和仁,因而被赐予那些属于天堂生命的事物。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著;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翰福音6:51, 57)
但他们说,这话甚难。耶稣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0, 63)
由此清楚可知圣餐中的吃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3; 路加福音22:19-20),即表示交流、结合并变成人自己的。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主不是说他们将与这三个人在神国里一同吃席,而是说他们将享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表示的属天良善,也就是爱的属天事物;不仅享有“亚伯拉罕”所表示的至内在的爱之属天良善,还享有较为低级的中间类型的良善,如“以撒”所表示的属于理性的良善,以及“雅各”所表示的更为低级的属天-属世的良善,就是出现在第一层天堂中的那类良善。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这些事物由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来表示(可参看1893节,以及凡论述他们的其它地方)。无论我们说享有这些属天事物,还是说享有这些人所代表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主是它们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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