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165.“我再拿点饼来”表示附着于它(即某种属世事物)的某种天上事物。这从“饼”的含义清楚可知,“饼”(经上或译为粮,食物,饭等)是指属天之物,如前面所解释的(276, 680-681, 1798节)。“饼”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物,是因为“饼”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食物,因而在内义上表示天上的一切食物。至于天上的食物是什么,这在第一卷已经阐述(56-58, 680-681, 1480, 1695节)。“饼”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食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论到约瑟,我们读到:
约瑟对管家的说,把这些人(即他的兄弟们)带到家里,需要宰杀的就宰杀,预备筵席。后来,等一切预备好了,他们就会吃,他说,摆饭吧。(创世记43:16, 31)
这些话的意思是,他们要预备筵席;因此,“饭”是指各种食物。关于叶忒罗,我们读到:
亚伦和以色列的众长老都来了,与摩西的岳父在神面前吃饭。(出埃及记18:12)
此处“饭”也是指各种食物。关于玛挪亚,士师记上说:
玛挪亚对耶和华的使者说,求你容我们款留你,好在你面前预备一只山羊羔。耶和华的使者对玛挪亚说,你虽然款留我,我却不吃你的食物。(士师记13:15-16)
此处“食物”是指一只山羊羔。当约拿单吃了蜂房时,百姓告诉他,扫罗叫百姓严严地起誓说:
今日吃食物的人必受咒诅。(撒母耳记上14:27-28)
此处“食物”是指所有食物。另一处论到扫罗:
当扫罗坐下来吃饭时,他对约拿单说,耶西的儿子为何昨日、今日没有来吃饭呢?(撒母耳记上20:24, 27)
来吃饭是指来坐席,席上有各种食物。关于大卫,我们读到,他对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说:
你可以常在我席上吃饭。(撒母耳记下9:7,10)
论到以未米罗达也是如此,他说:
犹大王约雅斤尽他活着的日子常在他面前吃饭。(列王纪下25:29)
论到所罗门,经上也说:
所罗门每天的食物是细面三十歌珥,粗面六十歌珥,肥牛十头,草场的牛二十头,羊一百只,还有雄鹿、野母山羊、羚羊和肥禽。(列王纪上4:22-23)
此处“食物”明显是指所列举的这一切事物。
“饼”(经上或译为粮,食物,饭等)因是指总体上的各种食物,故在内义上表示被称为天上食物的一切,这从燔祭和祭物看得更清楚;燔祭和祭物是由羔羊、绵羊、母山羊、山羊羔、公山羊、母牛、公牛制成的;一言以蔽之,它们被称作献给耶和华为火祭的食物,这从摩西五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各种祭物;论到这些祭物,经上说: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作火祭,作安息的气味。(利未记3:11, 16)
这一切祭物和燔祭都是被如此称呼的。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他们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属亚伦之种的人,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此处祭物和燔祭也是指“食物”,它们在利未记22:25同样如此。又: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的食物,作安息气味的火祭,你们要按指定时间献给我。(民数记28:2)
此处“食物”也是指这一章所列出的一切祭物。玛拉基书: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玛拉基书1:7)
这也论及祭物。他们所吃献祭的圣物也被称为“食物”,这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摸了不洁之物的,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7)
在犹太教会,燔祭和祭物只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并每个人里面的主国度或教会的天上事物,以及总体上构成爱和仁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天上之物。另外,每一种祭物都代表某种特定事物。在那个时代,所有祭物都被称为“食物”;因此,当祭物被废除,其它事物取代它们服务于外在敬拜时,经上就吩咐用饼和酒。
由此可见(圣餐中的)“饼”表示什么,即表示祭物所代表的一切事物,因而在内义上表示主自己。“饼”因表示主自己,故表示对全人类的爱本身和属于爱的一切,还表示人回应给主和邻舍的爱。因此,“饼(经上或译粮、食物等,意思都一样)”表示一切属天事物;同样,“酒”表示一切属灵事物,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明确教导的:
他们说,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所写,祂从天上赐下食物来给他们吃。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是摩西把那从天上来的食物赐给你们,乃是我父把天上来的真食物赐给你们。因为神的食物,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他们对祂说,主啊,常将这食物赐给我们。耶稣对他们说,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1-35)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7-51)
这“粮或食物”因指主,故存在于属于主的爱之属天事物里面,因为主是属天本身。祂是爱本身,也就是怜悯本身。正因如此,“粮或食物”也表示一切属天之物,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一切爱和仁,因为这些来自主。因此,那些没有爱和仁的人没有主在他们里面,因而不会被赐予“粮或食物”在内义上所表示的良善和幸福。经上之所以规定(爱和仁的)这种外在象征,是因为人类绝大部分的敬拜是外在的。因此,没有某种外在象征,他们就几乎没有任何神圣之物。所以当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时,他们仍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在之物,尽管他们不知道这爱和仁构成敬拜的内核。因此,他们以外在敬拜确认“粮或食物”所表示的各种良善。
在先知书中,爱的属天事物也由“粮或食物”来表示(如以赛亚书3:1, 7; 30:23; 33:15, 16; 55:2; 58:7, 8; 耶利米哀歌5:9; 以西结书4:16, 17; 5:16; 14:13; 阿摩司书4:6; 8:11; 诗篇105:16);同样由(在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提到的)桌子上的“脸饼(即陈设饼)”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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