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027.“随从你的种”表示祂要把它们赐给那些信祂的人。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信(参看1025, 1447, 1610节),事实上,是指仁之信(参看379, 389, 654, 724, 809, 916, 1017, 1162, 1176, 1258节)。那些将功德置于其生活行为的人都没有仁之信,因而不是此处所说的“种”,因为他们在这样做时想因自己的公义,而非主的公义得救。他们缺乏仁之信,也就是缺乏仁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把自己摆在他人之前,因而关注自己,而不是关注他人,除非他人服侍自己。他们要么蔑视、要么憎恨那些不愿服侍自己的人。因此,他们通过自我之爱而与同伴分道扬镳,永远不会走到一起,以这种方式摧毁天堂的东西,即相爱,而相爱是天堂的支柱。因为天堂本身,以及它的整个良好友谊与和谐一致都在相爱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在来世,凡破坏和谐一致的东西都反对天堂本身的秩序,从而促使整体毁灭。这就是那些将功德置于其生活行为,声称公义是自己的之人的性质。
来世有很多这样的人。有时,他们的脸发光,就像小火把;但这是因为自我称义所产生的幻火;事实上,他们是冰冷的。有时,人们会看见他们到处奔跑,试图从圣言字义来证明自我功德,因为他们憎恨属于内义的真理(1877节)。他们的气场是关注自我的气场,因而毁灭所有不视自我为某种神明的观念。从许多这样的人一起发出的气场具有如此的破坏性,以至于那里只有敌意和对立,因为当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渴望,即渴望被服侍时,他会从心里杀害其余的人。
其中一些人就在那些声称自己在主的葡萄园里劳碌的人当中;而与此同时,他们不断把心思转向如何增进自己的名声、荣耀和高位,甚至物质利益,直到想在天堂成为最大的,事实上被天使服侍。与自己相比,他们从心里蔑视他人,因此不是充满天堂所在的任何相爱,而是充满自我之爱;他们将天堂置于自我之爱,因为他们不知道天堂是什么。关于这些人,可参看前文(450-452, 1594, 1679节)。他们就属于那些想成为在前的,却成了在后的之人(马太福音19:30; 20:16; 马可福音10:31)。他们也是那些声称奉主的名说预言,行许多异能的人,但主却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7:22-23)。
那些出于单纯的心以为自己赚得天堂,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没有被自我之爱迷惑,因此与自己相比,没有蔑视他人。他们将赚得天堂视为一种应许,很容易承认这是出于主的怜悯,因为这种承认是仁爱生活的自然结果,仁爱本身热爱一切真理。
4007.“有杂白纹的(母山羊)”表真理。这从“白”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是指真理,严格来说,是指主的公义和功德,由此而指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3301, 3993节)。“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从主放射、为亮而白之源头的天堂之光表示真理。因此,凡被这光光照、变得闪亮而光辉之物都被称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那些出于良善承认并接受主的公义,并弃绝自己的公义之人尤以“义人”来表示,主在马太福音论到他们说:
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闪亮而光辉的“白”具有这种含义的事实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2)
这论及犹大,他代表主的爱之神性,在内义上代表属天国度,因而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眼睛比酒红润”表示神性智慧,“牙齿比奶洁白”表示神性公义。诗篇: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洗涤”和“比雪更白”表示通过接受并披上主的公义而从罪中洁净。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又: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4-5)
又:
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又买白衣穿上。(启示录3:18)
又:
有白袍赐给在祭坛底下的一切灵魂。(启示录6:9-11)
又:
我见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披着白袍。长老中有一位回应我说,这些披着白袍的是谁?是从哪里来的?我对他说,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9, 13-14)
又:
那七位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5:6)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启示录6:2)
又: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1, 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白”表示信之真理,“白衣”和“白袍”也没有其它含义。不过,信之真理并不属于那些以为他们凭自己有信仰,因而靠自己有智慧的人,而属于那些相信他们靠主有信仰和智慧的人,信仰和智慧就被赐予这些人,因为他们根本不将任何真理或良善归于自己,更不认为他们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而有功德;尤其不认为他们由此而称义;而是把这些都归于主,从而将一切事物归于主的恩典和怜悯。这就是“披着白袍”,以及“因羔羊的血变得洁白”的意思。凡进入天堂者都会丢弃两样东西,即他们的自我和随之而来的自信,以及自我的功德或自我公义。他们会披上出自主的天堂自我,以及主的功德或公义。他们越是披上这些,就越深地进入天堂。这两样东西尤以“红”和“白”来表示;“红”表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爱之良善;“白”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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