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025.“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赐给你和随从你的种”表示主凭自己的力量或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你现在寄居的地”。这从“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参看1463节)。一个人主要通过在事实或记忆知识、教义概念和信的知识或认知上的教导为自己获得生命,所以“寄居”表示如此获得的生命。当用于主时,“寄居”表示主通过知识或认知、试探的争战和试探中的胜利为自己获得的生命;由于祂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它,所以这就是此处“你现在寄居的地”所表示的。
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也凭自己的能力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唯独祂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环顾四周,却无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给我带来拯救。(以赛亚书63:1, 3, 5)
“以东”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能力”和“膀臂”表示能力。经上清楚说明祂所用的能力是祂自己的,因为“无人帮助”、“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
同一先知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这同样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行动,并由此成为公义。但以理说,主就是公义: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有智慧,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由于这个原因,祂还被称为“公义的居所”(耶利米书31:23;50:7)、“奇妙”和“勇士”(以赛亚书9:6)。
主经常将祂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其原因前面已经解释了(1999,2004节);因为耶和华在祂里面,并因此在祂的一切事物里面。人里面的类似事物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尽管没有可比性。人的灵魂在他里面,并且灵魂因在他里面,故也在他的每一个部分里面,也就是说,在他思维的每一个部分和行为的每一个部分里面。凡没有他的灵魂在里面的东西都不是他的。主的灵魂是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耶和华或生命本身存在于祂的每一个部分中。由于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是祂的,正如灵魂是人的,所以凡耶和华的东西都是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即: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17:10-11)。
祂凭耶和华的良善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凭真理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从而凭自己做成每一件事。事实上,祂的人身或人性任由它自己,是为了祂可以凭自己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由于祂在自己有生命,这生命是祂自己的,如前所述,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和力量战胜它们,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从先知书所引用的经文。因此,祂因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故成为公义,将地狱的魔鬼和灵人从灵人界中清除出去,以这种方式将人类从毁灭中解救出来(因为人类通过灵人被掌管),从而救赎人类。这就是为何旧约圣言经常称祂为拯救者、救赎主和救主,这也是祂的名字耶稣的含义。
3300.“先出来的全身发红,如同毛衣”表示真理生活的属世良善,或说构成属世真理生活的良善。这从“出来”、“红”和“毛衣”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出生;“红”是指生活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毛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这个孩子先“出来”表示就本质而言,良善是优先的,如前所述(3299节)。经上说“像毛衣”,是为了表示良善以真理,如同以一个细嫩的外壳或器皿、身体为衣,也如前所述(3299节)。在圣言中,“衣服或外衣”在内义上只表示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这也是为何真理被比作衣服(1073, 2576节)。
“红”或“发红”之所以表示生活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爱流出的,爱本身是属天和属灵的火。爱还被比作火,也实际被称为“火”(933-936节),又被比作血,同样被称为“血”(1001节)。火和血都是红的,所以从爱流出的良善由“红”或“发红”来表示,这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在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的预言中: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谁都能看出,这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主。此处“衣服”和“袍褂”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论到神性良善,经上说:“他的眼睛比酒更红”;论到神性真理,经上说:“他的牙齿比奶更白”。经上以这种方式来描述属世层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此处“以东”表示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的神性良善,这从下文(3322节)明显看出来。“服装有红色”表示真理之良善,“衣服像踹酒榨的”表示良善之真理。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或珊瑚)更红,他们擦亮就像蓝宝石一样。(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尤其代表祂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因此,“他们的骨骼比红宝石更红”代表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中的良善。
犹太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主,由此代表祂的国度,因而代表作为主国度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因此,由于“红”表示良善,尤表属世层的良善,所以犹太教会的人被吩咐用染红的公羊皮做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 23; 36:19);用焚烧的小红母牛的灰调做除罪水或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2等)。除非红色表示主国度中的某种属天事物,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公羊必须是红的,小母牛也是红的。凡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都承认它们代表神圣事物。由于红色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帐幕的罩棚用朱红色、紫色和蓝色线交织、绑扎起来(出埃及记35:6)。
几乎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如前面频繁所述(1066, 1142, 1232, 1662, 1834, 2455, 2460, 2686, 2709节),“红”也不例外。就反面意义而言,“红”表示从自我之爱而来的邪恶,这是因为自我之爱的欲望被比作火,并被称为“火”(934e, 1297, 1527, 1528, 1861, 2446节);它们同样被比作血,并被称为“血”(374, 954, 1005节)。因此,“红”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彼列)勇士的盾牌是红的,壮士都穿深红衣服,在那日,战车笼罩在火把的火中。(那鸿书2:3)
启示录: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后来又出来一匹黑马;最后出来一匹灰色马,其名字叫死亡。(启示录6:2, 4-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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