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第十七章
1984.很少有人相信圣言拥有内义在里面,这内义根本没有显示在字义中,因为内义距离字义,可以说如同天距离地那样遥远。但从第一卷各个地方的阐述清楚看出,字义就包含这类事物在里面,并代表和表示除了主和从主看见的天使外,没有人看见的奥秘。字义与内义的关系就像人的身体与灵魂的关系。当一个人在身体中,并基于身体事物思考时,他对灵魂几乎一无所知,因为身体的功能不同于灵魂的功能,并且如此不同,以至于如果灵魂的功能被揭开,人们不会承认它们是这样。圣言的内在也是如此:圣言的灵魂,也就是它的生命在它的内在中,这些内在只关注主、祂的国、教会,以及人里面那些属于祂的国和教会的事物。当这些被关注时,这便是主的圣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拥有生命本身在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已在第一卷被广泛证实了,也是我被允许确切知道的事。因为凡涉及肉体和世俗事物的观念都绝无可能到达天使那里,随着这些观念离开人,它们在第一道门槛处就被剥离,并完全被除去,这一点从第一卷中的实际经历(1769-1772节,1772节包括在内),以及它们如何改变(1872-1876节)可以看出来。
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从字义上看,这些经文一点也不容易理解,它们若没有这灵魂或生命在里面,就不会被承认为主的圣言。凡没有从孩提时代就被训练相信圣言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人,都不会视圣言为神性。谁能从字义知道雅各临死前对他儿子所说的话(创世记49章)是什么意思呢?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角蝰,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必有敌军毁坏迦得,他必毁坏脚跟。(创世记49:19)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发出优雅的言语。(创世记49:21)
犹大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驹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先知书的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经文。但若不从内义来看,这些话表示什么根本不明显;在内义中,每一个细节都以最优美的次序联结在一起。
主在马太福音中论到末期的话也一样: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30)
这些话根本不表示太阳和月亮变黑了,或众星要从天上坠落,或众支派都要哀哭;相反,它们表示仁和信即将以这种方式变黑,因为仁和信就是内义上的“日头和月亮”;它们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即将坠落并消失,因为这些知识或认知就是在此被称为“天势”的“众星”;它们还表示信的一切事物,也就是“地上的众支派”。这在第一卷也已经说明了(31, 32, 1053, 1529-1531,1808节)。这几个例子可以表明圣言内义的性质,还表明内义距离字义很远,在某些地方则非常遥远。尽管如此,字义仍代表真理,也阐述真理的表象,因为当一个人缺乏真理之光时,他可以依靠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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