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983.恶灵有一种趁人睡觉时侵扰并攻击他的强烈而燃烧的欲望,但那时人被主特别保护起来,因为爱不睡觉。侵扰的灵人受到可怕、悲惨的惩罚。我听到他们惩罚的次数比我所能复述的还要多。这些惩罚包括撕裂,如前所述(829, 957, 959节);撕裂的惩罚在左脚后跟下面执行,有时持续数小时。塞壬作为内在的女巫,是在夜间偷袭世人的主要人员。每当她们试图潜入一个人的内在思维和情感时,主就通过天使赶走她们,最终她们会被极其严厉的惩罚吓退。这些塞壬也在夜里向各种人说话,完全就像我在说话,并如此精确地模仿我说话,以至于没有人能分辨;她们在此过程中向受害者注入污秽的想法,暗示虚假的观念。
有一次,我睡得很香,完全充满甜蜜的平安。当我醒来时,一些善灵开始指责我侵扰他们。他们控告我如此残暴地对待他们,按他们的话说,他们以为自己在地狱中;他们把责任推到我身上。我回答他们说,我对此事一无所知,而是睡得很熟,所以根本不可能侵扰他们。他们闻言目瞪口呆,最后意识到这是塞壬们利用诡计做的。后来,类似的证明反复教导我那帮塞壬是什么样。
这些塞壬主要是女性。她们活在肉身时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利用巧妙的诡计吸引男性同伴上,通过外在表象赢得他们的好感,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俘获他们的低级心智,或说低级的心理本能,进入每个人的情感和快乐,但却怀有不可告人的动机,尤以实施控制为目的。因此,她们在来世具有这种性质:她们似乎天生无所不能,接受并发明他们如此容易抓住的各种骗人的技巧,并且吸收这些技巧容易得就像海绵吸水,无论污水还是净水一样。因此,她们既吸收亵渎的东西,也吸收神圣的东西,并付诸实践,但都以实施控制为目的,如前所述。我被允许感知她们的内层,看到这些内层因被通奸和仇恨玷污而何等肮脏。我还被允许感知她们的气场何等强大。这些塞壬会迫使自己的内层进入一种说服的状态,努力把这些内层与她们的外层协调一致,合谋追求她们的目标。塞壬们就这样强迫并引诱灵人按她们的思维方式去思想。
推理在她们当中并不明显;但她们却使用一堆推理,这些推理通过迎合属世倾向或本性而充满人们的邪恶情感。她们以这种方式进入她们所引领的其他人的低级心智,她们通过说服要么压垮、要么迷惑这些人。她们只研究如何毁灭良心,一旦良心被毁,她们就占据人们的内层,甚至迷住他们,尽管这些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今不再有以前那样的外在迷附(obsessions)了,但还有这类灵人引发的内在迷附。那些没有良心的人就以这种方式被迷住了。其思维的内层几乎以同样的方式疯狂,只是被一种为了个人的地位、财富和名声而装出来的正派得体和诚实正直隐藏和掩盖了。这种人若留意自己的想法,甚至自己就能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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