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1813

1813.“祂就以此

1813.“祂就以此算他为义”表示主在这一刻第一次成为公义。这也可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唯独主为全人类而成为公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唯独祂出于神性之爱,也就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而争战,人类的拯救就是祂在争战中唯一所寻求和渴望的。就其人性或人身本质而言,主并非生来就是公义,而是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并且以祂自己的能力如此行而变成公义的。每次祂争战并得胜,这就算祂为义,也就是添加到祂正在成为的公义上,作为它的每次增长,直到祂最终成为纯粹的公义。
一个从人父而生,或从人父的种而生的人当为自己而争战时,不会出于其它任何爱,只会出于爱自己和爱世界,因而不会出于天堂之爱,而是出于地狱之爱争战,因为这就是他从父亲那里获得的自我,以及他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的自我之性质。因此,人若以为他凭自己与魔鬼争战,就大错特错了。同样,一个想凭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公义,也就是说,相信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自他自己,因而凭它们而配上天堂的人,就在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而行事和思考。因为信之真理,即真理本身就是:主是进行争战的那一位。那时,他因违背信之真理行事和思考,故将主的东西从主那里夺走,并据为己有;或也可说,把自己置于主的位置,由此将来自地狱的东西置于自己里面。正因如此,这种人渴望在天上成为大的,或最大的;也正因如此,他们错误地以为主与地狱争战是为了可以成为最大的。人的自我就具有这些幻想,这些幻想看似真理,其实恰恰相反。
主降世是为了成为公义,并且唯独祂是公义,先知们也预言了这一点。因此,甚至在祂降临之前就能知道这一点,还能知道祂只有通过被一切邪恶和一切地狱试探,以及对它们所赢得的胜利才能成为公义。如耶利米书:
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同一先知书:
在那些日子、那时候,我必为大卫使公义的苗裔长起来,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些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将要称呼祂的: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33:15, 16)
以赛亚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尤其参看63:3, 5)
“祂的膀臂”表示祂自己的能力。正因唯独主是公义,所以耶利米书 (31:23; 50:7)也提到“公义的居所”。

属天的奥秘 #3994

3994.“从羔羊中

3994.“从羔羊中挑出一切黑色的羊”表属于“拉班”所表之良善的纯真自我。这从“黑色”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黑色”是指自我,如刚才所述(3993节);“羔羊”是指纯真,如下文所述。至于“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情况乃是这样:为了成为良善,一切良善必包含纯真。缺乏纯真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纯真的对主之爱更不可能存在。因此,纯真是爱与仁,因而是良善的绝对本质要素。纯真的自我在于用心而不是用嘴知道、承认并相信:除了邪恶,没有什么东西来源于人的自我,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因此这种自我完全是黑的,也就是说,不仅其意愿的自我,就是邪恶,是黑的,而且其理解或认知的自我,就是虚假,也是黑的。当人发自内心承认并相信,主以良善与真理流入,将天上那又白又亮的自我逐渐灌输到他里面。没有人能真正谦卑下来,除非这种承认和信仰存在于他心里面;当它们存在时,他便处于自我消灭,甚至处于自我厌恶,因而不再沉浸于自我;在这种情况下,他处于适合接受主之神性的状态。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以良善与真理流入一颗谦卑和痛悔的心。
这就是此处雅各为自己所选“羔羊中黑色的羊”所表示的纯真自我;而“羔羊中白色的羊”则表示被置于善行中的自我功德,“白”表示功德,如前所述(3993节)。雅各之所以不这样选择,是因为它违背纯真。事实上,凡将功德置于善行中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源于他自己,因为他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他自己,而非关注主,并因此基于这种功德而寻求回报。由于同样的原因,与自己相比,他也会蔑视他人,甚至谴责他们,进而在同等程度上背离天上的次序,也就是背离良善与真理。由此可见,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若含有纯真在里面,绝无可能存在;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里面有某种程度的纯真,正如主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5;路加福音18:17)
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的“小孩子”均表示纯真。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的相关论述,即:小孩子不是纯真,纯真居于智慧中(2305, 3494节);小孩子纯真的性质和智慧之纯真的性质(2306, 3183节);以及当主以纯真和仁爱复活人的自我时,这自我的性质(154节);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2526, 2780节)。
“羔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以及其中平安和纯真的状态。“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同一先知书:
豺狼必与羊羔同食,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尘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以赛亚书65:25)
和前面一样,“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羊羔”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由于“豺狼”和“羊羔”是对立面,故主也对祂所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
看!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羔羊在豺狼中间。(路加福音10:3)
摩西五经:
耶和华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坚石中吸油;也吃牛的奶油、羊的奶、巴珊人所出的羊羔和公绵羊的脂油。(申命记32:13-14)
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是古教会的属天品质,“羊羔的脂油”表示纯真的仁爱。
在原文,“羔羊”有各种名字,以此表示不同程度的纯真;因为如前所述,一切良善若要成为良善,必须含有纯真在里面。真理也必须如此。此处(创世记30:32)用于“羔羊”的这个词和用于“绵羊”的是同一个(如利未记1:10; 3:7; 5:6; 17:3; 22:19;民数记18:17);这个词就表示属于仁之信的纯真。别处则用了不同的词,如以赛亚书:
你们当将羊羔奉给那地掌权的,从西拉往旷野,送到锡安女子的山。(以赛亚书16:1)
在同一先知书中又用了不同的词: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温柔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以赛亚书40:10-11)
“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表示那些处于含有纯真的仁爱之人。
约翰福音:
当耶稣向门徒显现自己时,祂对彼得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牧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6)
在此处和别处,“彼得”都表示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节)。由于信仰不是信,除非它由对邻之仁产生,因而由对主之爱产生;仁与爱也不是仁与爱,除非它们由纯真产生。这就为何主先问彼得爱不爱祂,即信里面是否有爱,然后说“喂养我的羔羊”,也就是牧养那些拥有仁爱的人。
主就是存在于其国度中的纯真本身,因祂是一切纯真的源头,故祂被称为“羔羊”;如约翰福音:
次日,施洗的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36)
启示录:
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的。(启示录17:14等;5:6; 6:1, 16; 7:9, 14, 17; 12:11; 13:8; 14:1, 4; 19:7, 9; 21:22-23, 26-27; 22:1,3)
众所周知,就至高意义而言,逾越节的羔羊是指主;因为逾越节表示主的荣耀,也就是将神性赋予人身;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人的重生。事实上,逾越节的羔羊那为重生的本质特征的,就是仁爱;因为若不通过含有纯真在里面的仁爱,没有人能重生。
由于纯真是主国度中的首要事物,是那里的属天之物本身,还由于祭物和燔祭代表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主国度的要素本身,也就是纯真,由“羔羊”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常献或每天献的燔祭要用羔羊,早晨献一只,黄昏的时候献那一只(出埃及记29:37-39;民数记28:3,4),安息日献两只(民数记:9, 10),在所定节期要献上更多羔羊(利未记23:12;民数记11, 14, 19, 27; 28:1-31)。产妇满了洁净的日子后,之所以要献上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利未记12:6),是为了可以代表婚姻之爱的果实的符号,因为婚姻之爱就是纯真(参看2736节),还因为“婴儿”表示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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