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638.“看哪,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表那么就移开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这从“从面前撵出”的含义和迦南地民族的代表清楚可知。“从面前撵出”是指从构成思维和情感的内层那里移开某种东西,因为“撵出”表示移开某种东西,而“面(即脸)”表示内层事物(可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人的内层就是存在于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中的事物;因此,“从面前撵出”是指从这些内层那里移开(邪恶和虚假)。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是指邪恶和虚假(参看9327节提到的地方)。至于每个民族具体代表哪种邪恶或虚假,可参看论述它们的地方的解释;如“亚摩利人”表示什么(6306, 6859节);“迦南人”表示什么(1573, 1574, 4818节);“赫人”表示什么(2913, 6858节);“比利洗人”表示什么(1573, 1574, 6859节);“希未人、耶布斯人”表示什么(6860节)。但这些事物论及圣言,是因为这些民族要在他面前被撵出的“摩西”代表圣言,这从前文可以看出来。
必须简要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当经上说,如果摩西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祂就会这些民族从他面前撵出去时,意思是说,如果他们执行永恒真理所规定的首要诫命,邪恶和虚假就会被移开。这些诫命就是内义上接下来的事,主要是:他们不可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要承认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还要承认救恩和永生来自祂。对那些相信这些事,并喜欢它们是真理的人来说,当他们在阅读圣言时,一切邪恶和虚假就都从他们那里被移开,因为那时主光照并引领他们。而且那时,他们所思想的并非源于他们自己,他们对圣言的情感也不是源于他们自己,而是源于主。因此,邪恶或虚假根本不会进入,因为主会把它们移开。他们就是那些理解圣言,并对源于圣言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也喜欢照这些真理生活的人。
但那些不承认永恒真理所规定的这些主要诫命的人在阅读圣言时接受不到任何光照,因而不倚靠主的帮助来看到那里的真理。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事物,都是出于自我看到的;当人们出于自我看见事物时,他们看到的是虚假,而不是真理,即便看见真理,他们也会通过自己所采纳原则或观念,或通过他们将真理转向,从而附着上去的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由此产生邪恶的虚假。这些就是本节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当世人阅读圣言时,理解圣言内义的天使不知道摩西是什么,也不知道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是什么,因为名字不会进入天堂,只有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才能进入,因此在那里,摩西被理解为圣言,这些民族被理解为邪恶和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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