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490.“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表一种关闭,以防止对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以及触及它们的事物的任何接受和传送。这从“杀”、“弟兄”、“同伴”和“邻舍”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夺走属灵生命,因而 夺走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故在此是指一种关闭,以防止对这些的任何接受和传送,因为当这些被夺走时,属灵生命也就被夺走了,只剩下属世生命,“杀”表示夺走属灵生命(参看3387, 3395, 3607, 6767, 7043, 8902节);“弟兄”是指爱与仁之良善(3815, 4121, 4191, 5409, 5686, 5692, 6756节);“同伴”是指该良善的真理;“邻舍”是指与它们结合之物(5911, 9378节),因而是指触及它们之物。因为边界接壤的人就是邻舍。由此明显可知,“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表内在之物向这个民族的一种关闭,以防止他们对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或凡触及它们的事物的任何接受和传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由于这个民族心里是崇拜偶像的,完全被地狱所在的爱主宰,而代表天上事物的一种敬拜要建在他们当中,所以他们的内在被完全关闭。它们被关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为了与天堂的结合能通过他们那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实现;另一个是为了防止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遭到亵渎。因为这个民族若承认敬拜的内在事物,也就是所代表的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早就把它们玷污和亵渎了。这解释了为何向这个民族清楚揭示的关于天堂和死后生命的信息如此之少,又为何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个真相:弥赛亚的国度存在于天堂。众所周知,这个民族至今仍是这个样子。
关于这个民族,可参看10396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如以下内容:他们的兴趣完全在于外在事物,并不在于任何内在之物(4293, 4311, 4459e, 4834, 4844, 4847, 4865, 4868, 4874, 4903, 4913, 9320, 9373, 9380, 9381节);因此,他们的敬拜纯粹是外在的(3147, 3479, 8871节);他们也不想了解敬拜和圣言的内在事物(3479, 4429, 4433, 4680节);他们若知道神圣的内在事物,早就把它们亵渎了(3398, 3489,4289节);因此,他们不被允许知道这些事物(301, 302, 304, 2520, 3769节);然而,通过他们当中敬拜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天上事物的代表仍有与天堂的联系(4311, 4444, 6304, 8588, 8788, 8806节)。这些就是“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这句话所指和表示的。
人若不知道“弟兄”、“同伴”、“邻舍”,以及其它许多描述人际关系的名称表示教会和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或它们的反面,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人,不可能知道圣言中提到这些名称的许多经文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和平,乃是带剑。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亲或母亲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爱儿子或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马太福音10:34-38)
这几节经文论述的是属灵的争战,也就是那些将要重生之人必须经历的试探,因而论述的是一个人在从地狱临到他的邪恶和虚假,与从主临到他的良善和真理之间的那段时间所经历的争斗。由于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争战,故经上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十字架”表示一个人在试探期间的状态。人若不知道“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表示这类事物,必以为主降世是为了夺走家庭和家族的平安,挑起争端;而事实上,祂降世是为了带来和平,消除争端,正如祂在约翰福音(14:27),以及别处所说的。
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内在人与外在人的争斗,这一点从“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的内义清楚看出来。就内义而言,“人”表示来自主的良善;“父亲”表示源于人的自我的邪恶;“女儿”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母亲”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媳妇”表示与其良善联结的教会的真理;“婆婆”表示与其邪恶联结的虚假。由于与人同在的良善和邪恶,以及虚假和真理之间的争战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故经上还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人”表示属于人的东西,因而表示他自己的东西;而“仇敌”在灵义上是指攻击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在各处的解释中已经说明。
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马太福音: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反对父母,把他们交给死亡。(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人到我这里来,若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灵魂,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27, 33)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可照字面来理解?至少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经上没有附带任何条件地说,任何人在能作主的门徒之前,必须先恨恶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而事实上,按照主的命令,不可仇恨任何人,甚至连仇敌也不可仇恨(马太福音5:43, 44)。
显而易见,这些家族成员的名称要理解为人自己的东西,也就是在自己秩序中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经上还说,他必须恨恶自己的灵魂,撇下一切所有的,也就是属于他的东西。此处还描述了试探或属灵争战的状态,因为经上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作主的门徒”表示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因而被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而不是来自人的邪恶和虚假引领。
在提到这些名称的其它地方也要这样来理解圣言,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他们不留心听我的话;我的律法,他们也弃绝了。所以,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将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父亲和儿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邻舍与同伴也都灭亡。(耶利米书6:19, 21)
同一先知书:
我要使他们分散,各人与自己的父亲,父亲与儿子一同分散。我必不放过,不饶恕,不怜悯,以致灭绝他们。(耶利米书13:14)
又:
耶和华使多人绊跌;各人撞倒自己的同伴。(耶利米书46:16)
以赛亚书:
我必激动埃及攻击埃及,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在这些经文中,“父亲”、“儿子”、“弟兄”和“同伴”也表示类似事物。
3993.“从羊群中挑出一切有点有斑的羊”表“拉班”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凡与“点”所表示的邪恶混杂,或与“斑”所表示的虚假混杂的,都要被分离出去。这从“挑出”(removing)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是指分离;“羊群中的羊”(此处是山羊和羔羊)是指良善与真理(1824, 3519节)。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含有奥秘在里面,这一事实可从以下分析看出来:它们若非含有比字面上所看到的还要深的奥秘,绝大多数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如:雅各要求以山羊当中有斑有点的,羔羊当中黑色的为他的工价;然后他将皮剥成白纹的榛树和梧桐树的嫩枝插在水沟里,正对着当时发热的拉班的羊群;至于羔羊,他使羊群面对拉班羊群中有纹和黑色的;他由此以邪恶的伎俩,而非正当的手段变得富有。这些事并未表现出任何神性之物,而圣言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性。此外,知道知道这一切对救恩毫无用处;然而,圣言因是神性,故里面所包含的事物无不有助于救恩和永生。
通过这些,以及其它类似细节,谁都能断定,它们里面隐藏着某个奥秘,尽管从字义上看,它们是那种不值一提的事实,然而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蕴含着更为神性的观念。不过,若不通过内义,也就是若不知道天使如何理解这些事,谁也看不出这些观念准确来说是什么;当世人看到历史的属世意义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属灵意义。这两种意义表面看似相距甚远,而事实上,它们彼此联结得十分紧密;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历史细节,以及所有其它此类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诚然,包含在此处和随后本章中那些细节的奥秘本身从前面关于拉班和雅各的阐述能在某种程度上得知,即:“拉班”表示诸如能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而“雅各”表示真理的良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对应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更少有人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并且这二者之间必存在一个对应关系,罕有人知道仅看似良善的那类良善是用来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手段。既如此,那么论述这些事的奥秘就无法轻易解释清楚,因为它们会落入理解力或认知的阴影中。确切地说,这就像是有人以外语来谈论,无论把这个事情解释得多么清楚,听者都不会明白的。尽管如此,还是要让人们知道隐藏在圣言内义中的事,此处细节里面的真正奥秘如今要揭开。
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自己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就代表意义而言,主题则是人里面的属世层,即主如何重生这属世层,并使它与人的内层人,也就是那肉体死后继续活着、那时被称为人之灵的相对应。当从肉身被释放出来时,除了肉和骨之外,人的灵会将外在人的一切都带走。内在人与外在人的这种对应关系若不在时间,或在肉身生活中实现,以后就不会实现了。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主通过重生将这二者结合起来。
前几节论述了人在能重生之前必须接受并承认的一般真理,这些真理由雅各和利亚并使女所生的十个儿子来表示;然后论述了(此人接受并承认这些真理后)外在人与内层人,也就是属世人与“约瑟”所表示的属灵人的结合。现在按照这个次序,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的繁殖和真理的增多,一旦理性人与属灵人结合,这种情形就开始照着它们结合的程度出现。这就是雅各通过拉班的羊群为自己所获得的“羊群”所表示的。“羊群”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如在圣言别处频繁所表示的。“拉班的羊群”表示“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其性质早已阐述过。“雅各的羊群”表示通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
此处便描述了获得这些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绝不被理解,除非知道“斑”、“点”、“黑”、“白”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因而必须先在此解释它们。有斑的,或有点的,就是由黑和白构成的。一般来说,“黑”表示邪恶,尤表人的自我(proprium),因为这自我只是邪恶。但是,“暗”(dark)表示虚假,尤表虚假原则。“白”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严格来说,表示主的公义和功德(Righteousness and Merit),由此表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这种白被称为“亮白”,因为它从主所放射的光闪耀出来。但在反面意义上,“白”表示自我公义,或人自己的功德。事实上,没有良善的真理都具有这种自我功德在里面,因为当人的善行并非源于真理的良善时,他总是渴望得到某种回报,因他行善是为了自己。而当良善隐藏人所付诸实践的真理后面时,这真理就会被主所放射的光照亮。由此可见“斑”和“点”分别表示什么,即“斑”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点”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
来世所看到的实际色彩如此美丽和明亮,以至于无法描述(1053, 1624节)。它们就是白与黑里面的光影混杂的产物。不过,尽管那里的光在肉眼面前显为光,却和世上的光不一样。天上的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因为来自主的神性聪明和智慧在那里就显为光,并且光照整个天堂(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3341, 3485, 3636, 3643, 3862节)。同样,来世的阴影尽管看似阴影,却和世上的阴影不一样;因为那里的阴影就是光的缺乏,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缺乏。由于在来世,白和黑是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光之产物,以及缺乏聪明和智慧的阴影之产物,故显而易见,“白”和“黑”就表示诸如前面所阐述的那类事物。结果,色彩是由白与黑所构成的表面里面的光影变化,因此这就是被称为色彩的这些变化所产生的多样性(1042, 1043, 1053节)。
由此可见,“有斑的”,也就是标有或布满黑白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以及“有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些就是取自拉班良善的事物,以便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至于它们能以哪种方式服务于这一目的,这是一个奥秘;事实上,这个奥秘能清楚地呈现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面前,因为如前所述,这光含有聪明在里面;但它却无法清楚呈现在那些处于尘世之光的人面前,除非他们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如那些已重生之人的情形。因为每一个重生之人都在自己那来自天堂之光的属世之光里面看见良善与真理,因为天堂之光会给他的理解或认知带来视觉,而尘世的劣质之光则赋予他属世的视觉。
有必要补充几句话,以进一步解释此中情形。人里面没有纯粹的良善,或不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没有纯粹的真理,或不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是因为人的意愿只是邪恶,虚假由此不断流入他的理解或认知;众所周知,人通过遗传接受他祖祖辈辈逐渐累积来的邪恶,又由此制造了实际的邪恶,将其变成自己的,并把他自己的邪恶进一步添加到这遗传上。但居于人身上的邪恶各种各样;有些邪恶不能与良善混杂,有些邪恶则能与良善混杂;这同样适用于虚假。若非如此,绝没有人能够重生。不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就是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即仇恨、报复、残忍,随之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说服。但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则是不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
例如: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而努力在私下和公众生活中胜过别人,在知识和教义上胜过他们,被提升到比别人更重要的位置上,以及比别人更富有,同时又承认和敬拜主,发自内心向邻人做善事,出于良知行公义公平,那么属于其自我之爱的邪恶就是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这是一种人自己的邪恶,因邪恶而与生俱来。突然将这邪恶从他身上拿走,就会扑灭他里面最初燃烧的生命之火。但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仇恨那些不尊重他,可以说崇拜他的人,因而在报复和残忍中享受仇恨的快乐,那么这种爱的邪恶就是无法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它们是对立面。
再举一例:若有人自以为从罪中洁净,因而被清洗干净,就像有人用大量的水洗去污秽一样,一旦他悔改,执行了所规定的处罚,或他进行忏悔并听到听告解神父说他脱离了罪恶后,或领受圣餐后,过上一种新生活,并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与良善混杂的那种。但是,若他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过着肉欲和世俗的生活,那么这虚假就是无法与良善混杂的那种。
又:若有人以为人凭着相信良善,而非凭着意愿良善而得救,然而又意愿良善,进而行善,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种;但是,若他不意愿良善,进而行善,就是不能依附的那种。同样,若有人不知道人死后会再次兴起,进而不信复活,或有人知道但仍怀疑或几乎否认它,然而却活在真理与良善中,那么良善与真理也能与这虚假混杂。但是,若他活在虚假与邪恶中,真理与良善就无法与这虚假混杂,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并且这虚假会摧毁真理,邪恶则会摧毁良善。
又:以良善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无论这良善是邻舍的良善,还是国家或教会的良善,就是谨慎;与它们混在一起的邪恶就能通过并为了这目的而与良善混杂。但是,以邪恶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则不是谨慎,而是诡诈和欺骗。良善绝无可能与它们结合,因为具有邪恶目的的欺骗会将属地狱之物带入人的一切事物,无论还是细节,将邪恶置于中间,将良善丢到周边。这种次序就是地狱的次序本身。其它无数例子也一样。
有些邪恶与虚假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虽然有如此众多不同的信条和教义存在,其中许多完全是异端的,然而每一种中都有人得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主的教会甚至存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当中;虽然他们处于虚假,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仍能得救(2589-2604节)。若非有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这种情形是绝无可能的。因为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能被主奇妙地排列成序。它们不是结合起来,更不是合而为一,而是相互毗邻,彼此相接,并且是以这种方式,良善连同真理占据中间,可以说占据核心,而邪恶与虚假则占据向外辐射,直到周边区域或四围的位置。因此,前者被后者光照,也就是邪恶与虚假从良善与真理接受光,并像从中间或核心放射的光所制造的白与黑的斑点那样斑驳。这就是天上的次序。这些就是“斑”和“点”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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