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32.“我要与你们坚立我的约”表示主与所有拥有仁爱的人同在,并涉及“凡从方舟里出来的”和“地上一切的野兽”,也就是教会之内的人和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至于主也通过仁爱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立约,情况是这样:教会成员以为凡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都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信的任何知识或认知,因而对主一无所知,并声称没有信,不认识主,就没有救恩,因而凡在教会之外的,都被定罪。事实上,许多这种拥有某种教义的人,甚至信奉异端的人,都以为凡在教会之外的人,也就是凡不持相同观点的人都不能得救。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主怜悯全人类,希望拯救并吸引宇宙中的所有人。
主的怜悯是无限的,不会让自己局限于教会之内的少数人,而是延伸到全世界所有人那里。他们出生于教会之外,因而不知道信仰,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没有人会因为他在不知道主的情况下不信主而被定罪。凡正确思考的人,谁会说,大部分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只因他们没有出生在居民相对较少的欧洲?凡正确思考的人,谁又会说,主允许如此多的人出生,然后在永死中灭亡?这将违背神性、违背怜悯。更重要的是,在教会之外、被称为外邦人的人过着远比教会内的人更正直、更道德的生活,他们更容易接受真信的教义。这个问题从来世的灵魂身上看得更清楚。
最坏的人来自所谓的基督教界,他们对邻舍,甚至对主怀有致命的仇恨。他们比全世界任何人都更是通奸者。但世界上其它地方并非如此,因为许多崇拜偶像的人都有一种憎恶仇恨和通奸的心态;他们害怕基督徒,因为基督徒就是这样的人,并渴望折磨每个人。事实上,外邦人是这样:当被天使教导信之真理,以及主掌管整个宇宙时,他们毫无困难地听从,并毫无困难地被赋予信仰,从而抛弃他们的偶像。因此,那些过着正直、道德的生活,并因此处于彼此仁爱、纯真无邪的外邦人在来世会重生。他们活在世上时,主就在仁爱和纯真中与其同在,因为仁爱和纯真唯独来自主。主还照其宗教赋予他们对正义和良善的良心,将纯真和仁爱注入这良心。当纯真和仁爱存在于良心中时,他们很容易允许自己被赋予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主自己在路加福音中这样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主啊,得救的人少吗?祂对他们说,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神的国里,你们自己却被赶到外面。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看哪,必有首先的成了末后的,末后的成了首先的。(路加福音13:23, 28-30)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此表示所有拥有爱的人,如前所示(10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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