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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