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13.“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表示仁爱,也就是神的形像。这是随前面的阐述而来的一个结果。前一节论述了“血”所表示的仁爱,“不流人血”表示不可毁灭它。接下来的这句话,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清楚表明,仁爱是神的形像。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神的形像是什么。人们说,神的形像已经在被他们称为亚当的第一个人身上丧失了。他们还说,亚当以前拥有神的形像在自己里面,而这个形像具有他们所不知道的某种完整。完整的确存在,因为“亚当”或“人”表示上古教会,也就是属天人,它拥有后来的教会所没有的感知。因此,它也是主的样式。主的样式表示对祂的爱。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教会灭亡了,这时主创造了一个新教会;它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是一个属灵教会。该教会不是主的样式,而是主的形像。“形像”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如前所示(50-51节)。该教会凭属灵之爱或仁爱而成为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本节明显看出来;而仁爱本身是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也就是说,仁爱本身使他成为神的形像。仁爱是神的形像,这一点从爱或仁的真正本质看得最清楚。除了爱和仁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任何人成为一个形像和一个样式。正是爱和仁的本质使两个人可以说合而为一。当一个人爱人如己,甚至胜己时,他就会在自己里面看到别人,在别人里面看到自己。只要把注意力转向爱,或转向那些彼此相爱的人,谁都能明白这一点。一方的意愿是另一方的意愿,他们内心仿佛结合在一起,仅仅身体彼此分离。
对主的爱使人与主合一,也就是成为祂的一个样式;仁爱或对邻之爱也使他与主合一,但成为一个形像。形像不是样式,而是接近或依照样式。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这样描述爱所产生的这种“合一”:
我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1-23)
这种“合一”就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神秘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爱实现。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9-23)
由此清楚可知,正是爱在进行结合,主既在爱祂的人那里,也在爱邻舍的人那里作祂的住所,因为爱邻就是爱主。
作成一个样式和一个形像的这种结合在人类当中不那么容易看出来,但在天堂能看到,那里的所有天使都凭他们的相爱可以说为一。由许多天使组成的每个社群仿佛是一个人。所有社群一起,也就是整个天堂,构成一个人,也被称为大人(参看457, 550节)。整个天堂就是主的一个样式,因为主是那里所有人的全部。每个社群也是一个样式,每位天使同样如此。属天天使是样式,属灵天使是形像。因此,天堂是由和天使一样多的主的样式构成的,这种构成唯独通过相爱实现,相爱就是爱人胜己(参看548, 549节)。情况是这样:天堂总体上,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要成为一个样式,那它的各个部分,也就是个体天使,就必须是样式,或接近样式的形像。除非总体由类似它自己的部分构成,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构成一体的总体。从这些事,如从一个基本观念,或原型、模式可以看出是什么构成主的样式和形像,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每个重生的属灵人都凭唯独来自主的爱或仁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凡处于来自主的仁爱之人都处于一个完整的状态;关于这种完整,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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