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033.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祭牲和燔祭,亚伦和他的儿子通过它们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所以关于血和脂肪,有必要多说几句。祭牲或燔祭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上,所有脂肪或脂油,都要烧在坛上,这一点从利未记中有关燔祭和祭牲的律例和律法明显看出来。之所以如此处理血和脂肪,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关于“血”的说明清楚可知(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节);“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5943节)。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2)
谁都能看出,“血”在此不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了”,还说他们必“必吃脂肪直到饱了”;然后又说他们必“因马匹、战车而饱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血”不是指血液,而是另有所指;“地上首领”也不是指地上的首领,也是另有所指;还有“脂肪”,以及“马匹、战车”同样不是指脂肪,或马匹和战车,而是另有所指。然而,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什么。内义则表明,“血”表示神性真理,“地上首领”表示教会首要或主要的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战车”表示由此而来的真正教义。“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地上首领”表示首要真理(5044节);“地”表示教会(9325节);“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2760-2762节);“战车”表示教义(5321, 821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肉”表示神性良善(参看3813, 7850, 9127节);他们要吃其肉、喝其血的“人子”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
但“脂肪”或“脂油”、“肥甘”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这些经文: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以赛亚书:
你们要专心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们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美善满足。(耶利米书31:14)
由此可见为何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又为何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旁边。
由于“血”和“脂肪”(或脂油、肥甘等)这些神性事物或神性实体,所以以色列人被严禁吃脂肪和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利未记3:17)
利未记:
牛或绵羊或山羊的脂肪,你们都不可。凡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肪的,那吃它的灵魂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23, 25)
又:
谁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17:10-14; 申命记12:23-25)
吃脂肪和血之所以被严厉禁止,是因为吃它们代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亵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或内在实质不感兴趣;因此,他们的信与爱里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他们的敬拜是缺乏这些的外在敬拜。这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充满从这些爱涌出的邪恶,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也是内在真理没有揭示给他们的原因,因为如果它们被揭示出来,这个民族将不可避免地亵渎它们。这就是该民族的秉性(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因此,他们若吃了血和脂肪,就会代表亵渎,因为凡设立在他们当中的事物,都是教会和天堂的内层事物的代表
由此再次明显看出前面所说的话,即“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就是地上首领的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7-22)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意思是,当内层事物或内在美德被打开时,那些具有这些事物或美德,也就是处于对主的信与仁之人就会拥有被赐给他们归于他们自己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当主降世时,这种事便发生在外邦民族当中。也正因如此,经上接着说“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1)。“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9429节);“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1259,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8771, 9256节)。
主自己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5, 56);在设立圣餐时,也说他们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以此表示接受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将使它们变成自己的。只有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才有可能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因为这是教会里面信的一切事物中首先和最本质的事物。通往天堂的路不可能向其他人敞开,因为整个天堂都赞同这信,或说处于这信;因此,此处“血”所表示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不可能转移给其他人。因此,要叫教会中的每个人都小心谨慎,免得他否认主,也免得他否认主的神性;因为天堂向这种否认关闭,而地狱则向这种否认打开。所有这样的人都与主分离,从而与天堂分离;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它构成天堂。当天堂关闭时,诚然,源于圣言的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和教会的教义有可能存在,但不是系真正信仰的任何信仰,因为真正的信仰从上面而来,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
主之所以如此说,也就是说,祂将从祂自己发出的神性良善称为祂的“肉”,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称为祂的“血”,是因为源于祂的圣言就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这样的圣言必通须通过对应关系而存在,因而必须在每一个部分中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因为它只能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将教会成员与天堂天使联结起来。事实上,当世人照字义来理解圣言时,天使就照内义来理解它。因此,他们理解的不是主的“肉”,而是神性良善;理解的不是主的“血”,而是神性真理,二者都从主发出。所以,神圣之物通过圣言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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