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019.“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表祝圣以代表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来行使的主的神性能力。这从“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手”是指祝圣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祂的能力。有两种做法可用来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即用油膏抹并充满手。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用油膏抹来实现,因为膏抹所用的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10011节);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能力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充满手来实现,因为“手”表示能力(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069, 8153节);“手”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3091, 3563, 4931, 8281, 9025节)。由于一切能力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5623, 6344, 6423, 6948, 8200,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又由于头和全身通过手来行使它们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一个人的生命所拥有的行动能力,或说一个人的生命活动,所以“手”也表示凡属于人之物,因而表示整个人的行动能力(9133节)。由此可见“充满手”表示什么。唯独主拥有一切能力,天使、灵人或世人除了源于主的东西外,一无所有(参看8200, 8281, 9327, 9410, 9639节)。承接祭司职分的祝圣礼之所以通过用油膏抹并充满手这两种做法实现,是因为存在或出现于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
本章(29:9-36),以及利未记(8:22至末尾)描述了充满手以哪种方式来执行。它通过第二只公绵羊来执行,因此这羊也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充满的过程是这样: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以及从筐子里所取的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都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之后它们烧在第一只公绵羊制成的燔祭顶上。但胸在摇一摇之后,和左胁要归亚伦和他儿子;他们要在会幕门口吃在圣处所煮的肉和筐内剩下的饼。这就是充满手的过程;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予以阐述。
充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所代表的主的神性能力是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拯救人类的能力就是统治天堂和地狱的能力。一个人只能凭主的这种能力,而非其它任何能力得救;因为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皆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但它们无法流入,除非地狱被移走,因为地狱是一切邪恶和由这邪恶所产生的一切虚假的源头。一个人正是通过来自地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移走,同时经由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流注而得救的。主在世时,征服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为自己获得统治它们的神性权柄或能力(参看9486, 9715, 9809, 9937节,以及9528e节所提到的地方)。主的这种能力或权柄就是充满祭司的手所代表的;因为“祭司的职分”表示主整个拯救的工作(9809节)。
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这是祂亲自在下列经文中所教导的,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那七十个说就是鬼也服了他们的人说,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19, 22)
这些话描述了主胜过地狱的能力;“鬼”是指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蛇和蝎子”是指邪恶和邪恶的虚假;“践踏它们”是指摧毁这些邪恶和虚假;他们将要有权柄胜过的“仇敌”也表示地狱。
主在世时获得了这种权柄或能力、大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这些话论及主,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以赛亚书中出现在别处的话同样论及主:
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21)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伸出你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主在你的右手边。(诗篇110:1ff)
这些话论及主,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2:44)中教导了这一点。“坐在右手边”描述了祂对地狱的统治权;因为“右手”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地狱,以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就是那要作祂脚凳的“仇敌”,以及祂要在他们中间掌权的“仇敌”。
“耶和华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大有力量;耶和华啊,你用右手摔碎仇敌。(出埃及记15:6)
诗篇:
神啊,你把拯救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又:
他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膀臂,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诗篇44:3)
经上之所以说“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是因为“右手”表示能力,“膀臂”表示力量,“脸上的亮光”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臂膀”是指力量(参看4932, 4934, 4935, 7205节);“光”是指神性真理(9548, 9684节);“耶和华的脸”是指神性良善(222, 5585, 9306节)。又:
神啊,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63:8)
又:
耶和华啊,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诗篇89: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诗篇: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诗篇80:17-18)
由此可见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而“右手边”是指神性能力,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它也因此被称为“权能的右手”和“权能者的右手”。由此明显可知膏抹亚伦和他的儿子代表什么,充满他们的手又代表什么,即:膏抹他们代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954e节);而充满他们的手代表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神性能力。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唯独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英雄”“战士”,以及“万军之耶和华”。
9166.“向耶和华所起的誓必在他们二者之间”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对这些事物的每一个方面所作的调查。这从“起誓”和“他们二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通过真理确认(参看2842, 3037, 3375节),因此“向耶和华所起的誓”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如此行,因为耶和华的真理或神之真理在圣言中;“他们二者”是指每一个方面,因为就内义而言,“二者之间”并非表示两个人之间,而是表示每一个方面。“二”表示结合为一个整体的事物(1686, 3519, 5194, 8423节),因而表示构成这个整体的一切,或它的每一个方面。这些事物就是天上的天使对“二”的理解,他们如此理解的原因是:当天使讨论彼此不一致的两个真理时,下面就会出现两个灵人争论的场景。由于这些灵人是许多社群的臣民,所以这一个真理的每一个方面出现在这个灵人那里,那一个真理的每一个方面出现在那个灵人那里。天使由此发觉这两个真理如何能联结起来。我通过经历得以知道事情就是这样。正因如此,“二”也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9103节)。
之所以允许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向耶和华起誓,是因为他们不是内在人,而是外在人;他们敬拜神的时候,是在一个外在层面,而非一个内在层面来敬拜的。这就是他们的性质(参看4281, 4293,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 8588, 8788, 8806节)。当对真理的确认降至脱离内在人的外在人时,它是通过起誓实现的;但当它经由内在人降至外在人时,则不是这样。因为在内在人中,真理出现在自己的光中,而在脱离内在人的外在人中,真理出现在黑暗中。这解释了为何住在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因处于光的最高层级,所以甚至都不用推理来确认真理,更不用说对真理进行争论或推理了;他们只是简单地说是或不是。这是因为他们靠着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一种能力而去感知并看见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主论到“誓”说: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3-37)
这些话意味着,对神之真理的确认要来自圣言,而非来自人;当人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时,这种确认就实现了。因为外在的人通过起誓确认真理,而内在的人通过推理来确认;那些甚至更内在的人根本不确认它们,只是简单说就是这样,或不是这样。那些外在的人被称为属世人;那些内在的人被称为属灵人;那些甚至更内在的人被称为属天人。后一种人,就是属天人能从主直觉地感知某事是不是真的(参看2708, 2715, 2718, 3246, 4448, 7877节)。由此明显可知主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意味着什么。不过,必须解释一下为何祂还说: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指着天起誓”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因而通过天上的主而如此行。天堂之所以为天堂,凭的不是天使本身,而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凭的是他们里面的主自己;因为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使得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并被称为天堂天使。这解释了为何说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以及为何主是天堂的每一个事物中的全部,又为何天使是神之真理,因为他们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天堂凭那里主的神性而为天堂,并被称作天堂(参看552, 3038, 3700节);天使是神之真理(4295, 4402, 7268, 7873, 8301节);在圣言中,“一位天使或使者”表示主的某种事物(1925, 2821, 3039, 4085, 4295, 6280节)。由于天堂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故经上说“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神的宝座”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5313, 6397, 9039节)。
然而,“不可指着地起誓”是指通过教会,因而通过那里的神性真理而如此行。正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主,教会也是如此,因为教会就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或国度。在圣言中,“地”是指教会(662, 1066,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535, 4447, 5577, 8011, 8732节)。由于“地”是指教会,是天堂之下主的神性所在的地方,故经上说“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神的脚凳”。“脚凳”表示天堂之下的神之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或诸如存在于字义中的真理;因为天堂中的神之真理,就是内义上的圣言就止歇并立于字义之上。大卫诗篇(诗篇99:5; 132:7)、以赛亚书(60:13)和耶利米哀歌(2:1)中的“脚凳”就表示诸如存在于字义中的真理。
“指着耶路撒冷起誓”是指通过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而如此行,因为“耶路撒冷”在广义上是指教会(2117, 3654节);不过,当经上提到表示教会的“地”,接着又提到“耶路撒冷”时,“耶路撒冷”表示教会的教义,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教义。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大君王(就是神)的城”,因为在圣言的内义中,“城”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402, 2449, 2943, 3216, 4478, 4492, 4493节)。
“指着自己的头起誓”表示通过一个人信以为真理,并使之成为其信仰一部分的真理而如此行,因为这真理构成“他的头”,也是以赛亚书(15:2; 29:10)、以西结书(7:18; 13:18; 16:12; 29:18)、马太福音(6:17)等中的“头”所表示的。所以经上又说“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头发”表示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真理(3301节),就是那些相信真理不是因为发觉它是真理,而是因为教会的教义如此教导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由于他们并非从其它任何源头知道它,故经上说他们“不可指着头起誓,因为他们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使一根头发变白”表示靠人自己的权威或人的自我而声称真理是真理;“使一根头发变黑”表示靠人自己的权威或人的自我声称虚假是虚假;因为“白”论及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因此“黑”论及虚假。
由此可见,“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是什么意思,即:不可用人自己的东西,而要用与人同在的主的东西来确认神之真理。因此,经上最后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因为那些能靠主来感知并看见真理的人只会以这种方式来确认它,如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情形,他们被称为属天天使,如前所述。“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的原因是,多说的话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人的自我,因而出于邪恶,因为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210, 215, 874, 875, 876, 987, 1023, 1044, 1047, 3812e; 4328, 5665, 8941, 8944节)。这一切再次表明主以哪种方式说话,也就是说,以这样一种方式说话:每一句话都包含一个内义,因为祂从神性说话。因此,祂说话既让天使受益,同时也让世人受益,因为天使照圣言的内义感知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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