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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 #8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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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
8.无。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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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爱与圣智 #196
/ 432
目录章节
196.我们说层级彼
196.我们说层级彼此的关系是这样,意思是说,物质在其层级中是这样。层级这种说法是一种抽象、普遍的说法,这种说法适用于在这类层级中的一切容器或事物。
/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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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
一、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 - 5)
二、人类在地上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 - 13)
三、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 - 22)
四、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 - 27)
五、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所以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 - 32)
六、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 - 39)
七、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 - 44)
八、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 - 52)
九、巴比伦及其毁灭(53 - 64)
十、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 - 72)
十一、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 - 74)
目录章节
第1部分(1 - 82)
1.1爱是人的生命(1 - 3)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4 - 6)
1.3神性不在空间中(7 - 10)
1.4神正是一位人(11 - 13)
1.5神-人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14 - 16)
1.6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 - 22)
1.7神-人只有一位,万物皆源于祂(23 - 27)
1.8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28 - 33)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34 - 39)
1.10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40 - 43)
1.1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44 - 46)
1.12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47 - 51)
1.13宇宙万物是由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 - 54)
1.14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5 - 60)
1.15一切受造物都以某种形像与人有相似之处(61 - 64)
1.16一切受造物的功用都按层级从最低的受造形式上升到人类,再通过人类上升到创造他们的神造物主那里(65 - 68)
1.17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 - 72)
1.18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73 - 76)
1.19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 - 82)
第2部分(83 - 172)
2.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 - 88)
2.2热与光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所产生的太阳发出(89 - 92)
2.3灵界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与光也是如此(93 - 98)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99 - 102)
2.5灵界太阳出现在中间高度处,距离天使犹如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 - 107)
2.6在灵界,太阳和天使之间的距离只是一种表象,它取决于天使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接受(108 - 112)
2.7天使在主里面,主在天使里面;由于天使只是容器,故唯独主是天堂(113 - 118)
2.8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一轮太阳之处,由此确定其它方位(119 - 123)
2.9在灵界,方位不是由显为太阳的主创造的,而是由天使照其接受创造的(124 - 128)
2.10天使始终将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因而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背面是西方(129 - 134)
2.11天使的一切内层,无论心智的还是身体的,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135 - 139)
2.12每个灵人,无论其品质如何,都以同样的方式转向他的主导爱(140 - 145)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146 - 150)
2.14主通过作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的太阳创造宇宙及其万物(151 - 156)
2.15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因而是死的;自然界也是死的,因为它起源于这太阳(157 - 162)
2.16没有一生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 - 166)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167 - 172)
第3部分(173 - 281)
3.1灵界有大气、水、陆地,和自然界一样;只不过前者是属灵的,而后者是属世的(173 - 178)
3.2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因而热、光、大气也有层级之分(179 - 183)
3.3层级分为两种,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184 - 188)
3.4高度层级是同质的,一个相继来自另一个,如同目的、原因和结果(189 - 194)
3.5最初层级是随后层级全部中的全部(195 - 198)
3.6一切完美唯独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199 - 204)
3.7在先后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高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低元素;而在同步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内在的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外在的元素(205 - 208)
3.8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209 - 216)
3.9高度层级以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 - 221)
3.10这两种层级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222 - 229)
3.11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三个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230 - 235)
3.12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高度层级,它们可依次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236 - 241)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242 - 247)
3.14如果更高层级,也就是属灵层没有在人里面被打开,他就会变得属世和感官化(248 - 255)
3.15就本身而言,人类心智的属世层级是连续的,但因着与两个更高层级的对应关系,当被提升时,它看似被分成各个层次(256 - 259)
3.16属世心智因是人类心智更高层级的覆盖物和容器,故是有反作用的;如果更高层级没有被打开,它就会反对它们;但如果它们被打开了,它就会与它们协调一致(260 - 263)
3.17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264 - 270)
3.18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完全对立,因为邪恶和虚假是属魔鬼和地狱的,而良善和真理是属神和天堂的(271 - 276)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277 - 281)
第4部分(282 - 357)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 - 284)
4.2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285 - 289)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90 - 295)
4.4主里面有系主的三种要素,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这三要素表面上显现在灵界太阳之外,爱的神性显为热,智慧的神性显为光,功用的神性显为大气,也就是包含它们的媒介(296 - 301)
4.5灵界和自然界各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以其最终形式终止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302 - 304)
4.6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但它们依然起源于神性本身(305 - 306)
4.7作为创造目的的一切功用皆存在于形式中,它们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取得这些形式(307 - 318)
4.8从功用的角度看,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证明神是一位人(319 - 326)
4.9主所创造的一切事物皆为功用,就它们与人有关,并通过人与它们所源于的主有关的秩序、层级和方面而言,它们就是功用(327 - 335)
4.10恶用不是主创造的,而是与地狱一起产生的(336 - 348)
4.11受造宇宙中的可见事物证明,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自然界都没有产生任何东西,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出于自己通过灵界产生的(349 - 357)
第5部分(358 - 432)
5.1主在人里面为自己创造并形成了两个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为神性之爱,理解力是为神性智慧(358 - 361)
5.2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智慧的容器,存在于脑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并由此存在于身体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2 - 370)
5.3意愿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理解力与肺存在一种对应关系(371 - 393)
5.4关于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因而关于人类灵魂所能知道的一切事,都可从心与意愿并理解力与肺的对应关系中得知(394 - 431)
5.5受孕时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及其性质(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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