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至于本章所论述的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情况如下。伊斯兰教徒从他们的地方,就是其聚集的西南部被引出来,通过一条围绕基督徒的路径,从西边,穿过北边到东边,直至南部边界;一路走下来,善人与恶人便分开了。恶人被投入沼泽和湖泊,许多人也被分散到某个遥远的外围荒漠。但善人经东边到了靠近南边的一片广阔地域,在那里有住处赐给他们。被引到那里的人在世上就承认主是最大的先知,是神的儿子,并相信祂被父差遣来教导人类,同时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一种道德的属灵生活。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当接受教导时,都接受对主的信,承认祂与父为一。他们也被恩准通过来自主的一种流注与基督天堂交流;但不与该天堂混在一起,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不同。所有伊斯兰教徒进入来世到了自己人当中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穆罕默德;然而,他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其他两个自称穆罕默德的人;他们在基督天堂下面朝左之处取得一个中间位置。这两人之所以代替穆罕默德,是因为死后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首先都被带到他们在世上所崇拜的人面前。这是因为每个人的宗教信仰都紧紧依附于他;只有当他们意识到这些人并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时,才会离开这些人。你会看到,人们被引离他们的虚假宗教信仰的唯一方法,首先就是被充分带入其中。在解释启示录的那本书中,我会告诉大家穆罕默德本人到底在哪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那两个填补他位置的人来自何处。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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