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8

48.在灵界,我所看

48.在灵界,我所看见的对受审判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他们也照所属国家来划分;德国人朝北;瑞典人朝西;丹麦人在西边;荷兰人朝东南;英国人在中间。新教徒所占据的整个中心区域,其周围聚集的是天主教徒,他们大多在西部,但有些在南部。在他们之外的伊斯兰教徒同样照所属国家来划分,他们出现在西南部。在他们之外聚集着数目庞大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构成外围。在这些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海,形成边界。

这些民族之所以按不同方位被如此排列,是因为它们的方位取决于各个民族领受神性真理的共享能力。因此,在灵界,根据各人所住的方位和地方就能认出他;此外,在一个大型社群里面,根据他所居住的位置也能认出他;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8—149节)。当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时,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经过特定地区所取的路线,都取决于由属于他们自己生活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相继状态。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他们如何被带到自己的地方。简言之,每个人在灵界所走的路都是其心智思维的实际反映。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道路、行走等词在灵义上表示属灵生命的方向和进程。

诠释启示录 #93

93.此处首先写信给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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