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要知道,最后的审判发生在那些生活在主的时代直到今天的人身上,而不是发生在那些生活在这个时期以前的人身上。因为最后的审判在地球上已经发生过两次;其中一次在圣言中以“大洪水”来描述,另一次是主在世时亲自完成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首领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另一处: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我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这样,祂就作了救主。(以赛亚书63:1-8)
这样的经文还有很多。
此前地球上之所以有两次最后的审判,是因为每次审判都发生在教会的末期,如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所说明的(33-39节);地球上曾有两个早期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大洪水之前的教会在创世记第一章以天地的新造和伊甸园来描述;它的结束以吃知识树和随之而来的事件来描述;对它的最后审判以大洪水来描述;这一切都是按着圣言的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就内义或灵义而言,“天地的创造”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参看前面第一章1-5节);“伊甸园”表示这个属天教会的智慧;“知识树”和“蛇”表示摧毁该教会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大洪水”表示临到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最后审判。
然而,大洪水后的那个教会在圣言的某些经文(如申命记32:7-14和别处)中也有所描述。该教会延伸至亚洲大陆的许多地方,并延续到雅各的子孙后代。当主降世时,它就走到了尽头。于是主向自该教会初次建立以来所有属于它的人,同时向第一个教会的所有余民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主为这个目的而降世,以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在主降临之前,地球上曾有两个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各个地方都已说明;对这些内容的概述可见于本章下面的脚注。我在那本书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地球上的第三个教会是基督教会。现在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就临到这个教会,同时临到自主的时代以来所有在第一层天堂的人。
脚注:
1.地球上的第一个,也是最古老的教会就是创世记头几章所描述的那个教会;它是一个属天教会,是众教会之首(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节)。天上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性质(1114-1125节)。他们享有最强、最大的光(1117节)。大洪水之后出现了各种教会,它们统称为古教会(1125-1127, 1327, 10355节)。古教会延伸至亚洲多少国家(1238, 2385节)。古教会之人的性质(609, 895节)。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该教会在衰落之初的性质(1128节)。上古教会与古教会之间的区别(597, 607, 640—641, 765, 784, 895, 4493节)。希伯所创立的教会被称为希伯来教会(1238, 1241, 1343, 4516—4517节)。古教会与希伯来教会之间的区别(1343, 4874节)。建立在雅各后代或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4281, 4288, 4310, 4500, 4899, 4912, 6304, 7048, 9320, 10396, 10526, 10535, 10698节)。施加于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古教会的(4449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与古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之间的区别(4288, 10149节)。在上古教会,启示直接来自天堂;在古教会,启示通过对应而来;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启示通过活生生的声音,或直接说话而来;在基督教会则通过圣言而来(10355节)。主是上古教会的神,也是古教会的神,被称为耶和华(1343, 6846节)。
2.当主在世时,祂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归入秩序(4075, 4287, 9937节)。那时主将灵界从大洪水以前的人当中释放出来(1266节)。他们的性质(310—311, 560, 562—563, 570, 581, 586, 607, 660, 805, 808, 1034, 1120, 1265-1272节)。主通过试探和战胜地狱而征服地狱,并使一切都归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4287, 9937节)。主凭自己,凭自己的能力做到这一切(1692, 9937节)。主独自争战(8273节)。因此,唯独主成为公义和功德(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就这样使祂的人性与神性合一(1725, 1729, 1733, 1737, 3318, 3381—3382, 4286节)。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彻底的胜利,祂通过十字架受难荣耀了祂自己,也就是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并征服地狱(2776, 10655, 10659, 10828节)。就神性本身而言,主不可能受试探(2795, 2803, 2813—2814节)。这就是为何祂从母亲那里取得一个人身,受试探的,正是这人身(1414, 1444, 1573, 5041, 5157, 7193, 9315节)。祂逐出从母亲那里所遗传来的一切,脱去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并披上神性人身(2159, 2574, 2649, 3036, 10830节)。主通过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人类(4180, 10019, 10152, 10655, 10659, 10828节)。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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