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42

42.一个内义或灵义

42.一个内义或灵义同样存在于启示录的每个字里面;这内义或灵义包含关于天上和地上教会状态的奥秘;这些奥秘只能被揭示给一个知道内义或灵义,同时获准与天使来往,并与他们在属灵层次上交谈的人。因此,为免得启示录中所写的东西向世人隐藏,最终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忽视,甚至离弃,内义或灵义的内容向我披露。只因内容过于庞大,非这本薄书所能尽述,所以我打算从头到尾解释整本书,把包含在它里面的奥秘都披露出来。我将在两年之内公布这一解释,一同公布的还有但以理书中的某些经文;迄今为止,这些经文一直是个秘密,因为它们的灵义不为人知。

诠释启示录 #15

15.“又遵守其中所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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