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只要仍活在世上,任何人都无法看出主在地上的教会是何性质,更看不出随着时间推移,教会如何从良善转向邪恶。原因在于,人活在世上时处于外在,只看见那些出现在他的属世人面前的事物;但教会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它的内在方面的性质并未在世上显现。然而,它的确在天上显现,如在白昼之下那样清晰,因为天使都享有属灵的思维和属灵的视觉,因此只看见属灵事物。再者,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聚集在灵界,如前所示(23-27节),在那里都照着爱与信的良善而分为各个社群(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50节)。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天使能看见教会的状态和发展历程。
由于启示录的灵义描述的是教会在爱与信上的状态,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事物依次包含什么,除非这信息从天上被揭示出来,同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被获准得知。我可以郑重发誓,启示录中的细节,直至每个字,都包含一个灵义在里面;就灵义而言,关于教会属灵状态自始至终的一切,都得到了充分描述。此外,由于那里的每个字都表示某种属灵事物,所以哪怕漏掉一个字,内义上的主题顺序都会改变。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的末尾,经上说:
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启示录22:19)
圣言的旧约也一样。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每个字都包含一个内义或灵义,所以一个字也不能从它们当中删去。这就是为何按照主的圣治,这些书自完成以来,直至最小的字母都被完整保存,许多人甚至小心计算了每个细节。主预见或提供这一切是由于在一点一划,每个字、词,以及这些书所包含的事物里面的神圣。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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