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7

27.⑷由于今后所有

27.⑷由于今后所有将要出生的人也会进入灵界,所以显而易见,灵界规模庞大,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各个星球上的人所住的自然界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这一点从自创世之初以来已经进入并聚集在灵界的不计其数的人明显看出来,从未来加入他们的不断增长的人类也可以推断出来;并且这一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如前所示(6-13节),因为人类在地上的繁衍将永不止息。

当我的眼睛(译注:灵眼)被打开时,我有时会看到已经在那里的人数量何等庞大,多到几乎数不清,因为仅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区域就有千千万万的人。那么其它地方又必有多少人呢?那里的所有人都聚集成各个社群,这些社群为数众多,各在其位的每个社群形成三层天堂和它们之下的三层地狱。因此,有些人在高处,有些人在中间,有些人在他们下面;有些人在他们之下的最低区域或地狱。那些在上层的人就像世人住在城市那样毗邻而居,总计有数十万人。由此明显可知,从那里的人数来看,世人所住的自然界无法与灵界相比。所以当一个人从自然界跨入灵界时,就好像从一个小村子来到一座大城市。

就质量而言,自然界也无法与灵界相比,这一点从以下证据明显看出来,即: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除此之外,灵界还有无数这个世界上从未看见,或不能看见的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按自己的独特方式以一种看似属世事物的形式来体现,并且各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属灵事物在质量上远远超越属世事物,以至于能被属世感官所感知的事物很少;对于从属灵心智所接受的东西,属世感官从中连千分之一都接受不到。属灵心智的一切活动,都以那里的人看得见的形式来呈现。这就是灵界的宏伟壮观景象无法描述的原因。而且这些会随着在天堂的人类数目增多而增长,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以对应于各人在爱与信,因而在聪明与智慧上的状态的形式来显现。因此,随着人数的增长,它们的多样性也不断增长。这就是为何那些被提入天堂的人都说,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都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实,灵界具有这种性质:自然界无法与之相比。至于它是什么样,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两个国度(20-28节);天堂社群(41-50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170-176节);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然而,那里所描述的事物还是极少数的。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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