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

2.在圣言中,提及天

2.在圣言中,提及天地毁灭的经文如下: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面的地;因为天必像烟气而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破旧。(以赛亚书51:6)

看哪,我要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我要造新天新地。(以赛亚书66:22)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3, 14)

我又看见一个大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启示录20:11)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在这些经文中,“新天”不是指可见的天,而是指人类聚集所在的真实天堂。因为天堂是由基督教会开始以来的所有人类形成的;但住在那里的,不是天使,而是具有各种宗教信仰的灵人。这个天正是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下文会详细解释它是如何废去的;在此仅提及这些以说明何谓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凡思维受到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它不是指星空,就是此处所说的创造的浩瀚穹苍,而是指灵义上的天,就是天使和灵人所住的地方。

揭秘启示录 #67

67.新天堂和新教会

67.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共识是这样:永恒主,即耶和华来到世间,是为了能征服地狱,荣耀其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会得救。
之所说这是共识,是因为这是信仰的共性,信仰的共性就是那必须在信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神在位格和本质上为一,圣三一就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共性:主降世是为了能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将它移除;从而将其征服,使其纳入秩序并服从于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共性:祂降世是要荣耀祂在世间所取的人身,也就是将人身与人身所来自的神性合而为一;祂以这种方式征服地狱后,便将其保持在秩序和对祂的服从中,直到永远。由于这些大工只有经过试探,甚至终级试探才能成就;而终级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所以祂就统统承受。这些就是关于主的信仰共性。
在人这方面,基督教信仰的共性就是信主;因为与主的结合是通过信祂实现的,而救恩又是通过结合实现的。所谓信祂,就是确信祂能拯救,并且由于除了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有这样的信心,所以这一点也由信祂来表示。
基督教信仰的这两个共性已有具体的论述;涉及主的第一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有论述;涉及人的第二个共性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与信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所论述;这二者如今在启示录的解读中都有所论述。

揭秘启示录 #877

877.“因为先前的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不是由主,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所形成的天堂,这些天堂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这些天堂,而非其它;对此,可参看前文(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那里已经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完全驱散了。所揭示关于这些天堂的其余的事可见于1758年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书。故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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