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圣爱与圣智 #150

150.启示或光照是

150.启示或光照是圣灵的属性,它虽从主存在于人里面,却仍须通过作为媒介的灵人和天使实现。不过,这种居间调解的性质无法描述;只能说,天使和灵人决不能凭自己启示人,因为他们同样是人,也要被主启示;由于他们同样被启示,故可知,一切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启示之所以通过作为媒介的天使或灵人实现,是因为处于启示状态的人被置于接受的启示比其他人更多的天使和灵人中间,这些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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