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7

307.就属天之义而

307.就属天之义而言,“父”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指圣徒的团契,也就是祂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主是“父”,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 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12:45)
“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天使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路加福音5:34,35;约翰福音3:29;19:25,26,27)
“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如今要建立的新教会(参看《破解启示录》800,881节)。正是这个教会,而不是先前的教会,是“妻子”和“母亲”。从该婚姻(主与新教会的婚姻)受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由仁爱构成的各种良善,以及由信仰构成的各种真理。通过主拥有这些善与真的人就被称作“婚礼之子”、“神的儿子”、“从神生的”。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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