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圣爱与圣智 #13

13.持有正确的神观

13.持有正确的神观何等重要,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神观构成凡有宗教信仰之人的思维至内层,因为宗教的一切和敬拜的一切都关系到神。由于无论普遍还是具体,神都在宗教和敬拜的一切事物中,所以没有一个正确的神观,与天堂的交流是不可能的。正因如此,在灵界,每个民族都照其“神是一位人”的观念而有其指定的地方;因为对主的观念就在这个观念,而非其它观念中。人死后的生命状态取决于他所确认的神观,这一事实从它的反面明显可知,即:对神的否认,以及基督教界对主之神性的否认构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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