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218.这些上升和下降的层级,也被称为在先层级和随后层级,同样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它们以其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这一点可通过前几章所引用的一切例子来证实,这些例子都是经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所确认的。然而,在此我只想通过引用死物和活物的努力、力、动作来证实它们。众所周知,努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通过对应于它的力行动,由此产生动作;因此,努力是力的全部,并通过力是动作的全部;由于动作是努力的最终层级,所以努力通过动作发挥它的能力。努力、力和动作只照高度层级结合,它们的结合不是连续性的,因为它们是离散或分离的,但通过对应离散或分离。事实上,努力并非力,力也并非动作;不过,力是由努力产生的,因为力是被唤醒的努力,动作则由力产生。所以,能力并非单单存在于努力中,也并非单单存在于力中,而是存在于动作中,动作是它们的产物。这一事实似乎仍值得怀疑,因为它没有通过运用自然界中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来说明。尽管如此,这就是努力、力和动作进入能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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