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6

296.人若承认并敬

296.人若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取了人样式的耶和华神自己外的别神,就犯下了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之人,也犯下了违反它的大罪。随着这些人日益认同这个错误,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和物质化,最终不能从内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聆听并接受它,他们也会以谬误玷污并掩盖之。因此,他们好比那些住在房子底层或地下室的人,听不到住在二楼或三楼的人在说什么,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挡了声音的传播。
人的心智类似一幢三层建筑,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位神之人居于最底层,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可见人形的一位神,且祂就是主神救主之人居于第二和第三层。人若依赖感官、沉浸于肉体,成为纯属世的,那么就其自身而言,他就成了十足的动物。唯一不同的是,他能说话和推理。他就像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或狼;事实他还能扮绵羊,不过,扮绵羊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若不通过世俗的观念,就无法对神性真理形成任何概念,而世俗观念皆出于感官谬误,因为他无法将其心智提升到感官层面之上。结果,其信之教义好比糠秕做成的粥,他却视之为美味;还好比先知以西结受命将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粪或牛粪混在一起,用以为自己作面包和饼,从而象征教会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境况(以西结书4:9)。基于和建立在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信仰之上的教会教义,也是同样的情形。
谁都不难看出,若这样的信仰被涂上真实的颜色,呈现为可见的图像,它将何等怪诞。这就像是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很是威严;第二个右手托着一本书(圣言),左手拿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金十字架;第三个则长有双翅,单腿站立,好像就要离开,开始行动。这幅图像上面还有一行题词:这三个位格(persons)或三个神是一个神。倘若看到它,任何一个智者都会对自己说:“哦,天哪,这是什么幻觉!”但是,若他看到的图像是一位神性位格,头上环绕天堂的光线,上有题词:这是我们的神,祂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因此是救主,那他的说法截然不同。这位智者岂不会亲吻这个图像,将其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见它,他自己及其妻儿佣仆无不欢欣鼓舞。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

SS9.(b)这灵义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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