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98.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所以在圣言中,主不仅被称为“太阳”,还被称为“火”与“光”。“太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合在一起方面的主;“火”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光”表示神性智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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