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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