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自上古时代就已存在的宗教和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活也有所了解。这种知识并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而是来自古圣言(参看264-266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基于这两本圣言的宗教信仰传播到印度群岛及其邻近岛屿,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至非洲国家,又从亚细亚沿岸传至希腊,从希腊传至意大利。不过,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而代表就是诸如对应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故这些民族的宗教信仰就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神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众多神,他们还在这些神之上立了一位至高无上者,称其为朱庇特,或许这名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乐园、大洪水、圣火和自第一或黄金时代到最后或铁器时代这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所描述的2:31-35)。
170.普遍目的,即创造万物的目的,就是能有一个造物主与受造宇宙的永恒结合;若没有祂的神性能存在于其中如同在自己里面,因而能居住并停留在里面的容器,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为使这些容器能成为祂的居所和住处,他们必须貌似凭自己成为祂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因而成为诸如貌似凭自己将自己提升到造物主那里,并使自己与祂结合的那种接受者。没有这种互动能力,结合是不可能的。这些容器就是人类,人类能貌似凭自己提升自己,并进行结合。前面多次指出,人类就是这样的容器,他们貌似凭自己成为神性的接受者。主通过该结合存在于祂所创造的一切作品中。因为万物受造,最终都是为了人类。因此,一切受造物的功用逐级上升,从最低级的受造形式直到人类,并通过人类上升到造物主神那里,它们皆源于神(如65-68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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