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97

97.⑻因此,这是圣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9

Faith29.然而

Faith29.然而,要知道,构成信的,是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绝不是虚假的知识。信是真理,如前所述(5–11节),而虚假因是真理的对立面,故摧毁信。仁也不可能在只有虚假的地方产生,因为如前所述(18节),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由此可知,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导致信的缺乏;少量知识形成一点信,大量知识形成照着它们的丰富程度而清晰和明亮的信。一个人因仁所拥有的信之品质如何,其聪明的品质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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