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76

76.凡理性没有被蒙

76.凡理性没有被蒙蔽的人,都能明白或理解,没有“这是他自己的”这种表象,人无法处于求知欲或对知道的任何情感,或处于对理解的任何情感。因为一切快乐和享受,因而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来自属于爱的情感。除非从情感中获得某种快乐,否则,谁愿意去知道或理解任何东西呢?除非影响他的东西看似他自己的,否则,谁能拥有这种情感的快乐呢?如果什么东西都不是他的,一切都是别人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正在将自己的某种东西,或自己的情感注入第二个不想知道或理解之人的头脑,那么这第二个人会接受它吗?他有接受它的能力吗?他岂不像是我们所说的哑巴牲口或笨蛋吗?

由此很清楚地看出,尽管人所感知和由此思考、知道,并照着这种感知所愿、所行的一切都流入他,但按照主的圣治,这一切都看似他自己的;要不然,这个人什么也得不到,因而无法被赋予任何理解或智慧,如前所述。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不是人的,但在人看来,似乎是他的;正因一切良善和真理看上去都是这样,所以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爱和智慧,以及仁和信的一切看上去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人的。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感知这些东西,否则,他无法从主获得它们。由此明显看出这个问题的真相,即: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