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Faith63.(1)在圣言中,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灵界的经历来说明。在灵界,我们能看到可见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那里有房子和宫殿,乐园和花园,以及其中的各种树木;还有田地和牧场,平原和草地,羊群和牛群,这一切看上去都和世上的差不多。事实上,唯一区别在于:后者来自一个属世源头,而前者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天使因是属灵的,故看见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事物,就像世人看见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事物一样。
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并因此享有智慧和聪明的人住在壮丽的宫殿中;宫殿周围是充满相应树木的乐园,乐园周围是田野和平原,有羊群躺卧在那里;这些都是表象。然而,对那些陷入邪恶情感的人来说,对应完全是反面。这些人在地狱中要么被局限于无窗的工房里,只有类似磷火那样的光,要么住在旷野的简陋小棚屋内,周围的一切都是荒凉贫瘠的,那里有蛇、龙或蜥蜴、猫头鹰,以及其它许多与他们的邪恶相对应的东西。
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被称为灵人界,每个人死后立即进入灵人界;人们在此会相互来往,和世人一样。出现在灵人界的一切事物也是对应。这里也有花园,小树林,长满树木和灌木丛的森林,花草繁茂的平原,以及各种走兽,既有温驯的,也有凶猛的;这一切都对应于住在那里之人的情感。
我在那里经常看见绵羊和山羊,以及它们之间的战斗,正如但以理书(8:2-14)所描述的那样。我看见山羊的角向前或向后弯曲,又看见它们狂怒地攻击绵羊。我看见长着两只大角的山羊,它们用这两只角猛烈地撞击绵羊;当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弄清楚这些事物表示什么时,就发现一些人在争论仁与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就表现为一只山羊,产生信的仁则表现为一只绵羊。我因常常看见这些事物,故得以确切地知道,在圣言中,“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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