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52

52.⑵无限和永恒本

52.⑵无限和永恒本身必关注有限事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前面章节(48–51节)已经说明,无限和永恒本身是指神性本身;有限事物是指神性所创造的一切事物,尤指世人,灵人和天使;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是关注在它们里面的神性,也就是它自己,就像一个人在一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形像一样。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那里尤其说明,受造宇宙中有人的一个形像,这就是无限和永恒的形像(317-318节),因而是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的一个形像。然而,要明白,神性本身在主里面,而来自它自身的神性是受造物中来自主的神性。

圣爱与圣智 #4

1.2唯独神,因而唯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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