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46.基督教界都知道,神是无限和永恒,因为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三位一体教义就说到,父神是无限、永恒和全能;圣子神和圣灵神同样如此;然而,没有三位、只有一位是无限、永恒和全能。由此可知,由于神是无限和永恒,所以除了无限和永恒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归给神。但有限不能理解什么是无限和永恒,不过也能理解。有限不能理解,是因为它无法包含无限;能理解,是因为存在抽象概念,通过抽象概念能看到事物的存在,即便不知道它们的性质。有些观念是能论及无限的,如:神因是无限,或神性因是无限,故是存在或现实本身,本质本身,物质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它本身或独一无二者或绝对者,是人本身或本质的人。当说无限是全有时,无限智慧是指全知,无限能力是指全能。
然而,这些概念会陷入思维的模糊,也可能会因不可思议而遭到否认,除非我们把思维由自然界中所获得的元素,尤其自然界的两个属性,即空间和时间,从观念中剔除。因为这些势必限制观念,使得抽象概念如同无有。然而,如果我们能像天使那样剔除它们,那么无限就能通过刚才所列举的那类观念来理解了。由此还能明白以下事实:人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因为他是由作为全有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有限的物质,因为他是由作为物质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智慧,因为他是由作为智慧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等等。因为除非无限的神是全有,是物质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人不是真实的,或说什么也不是,或按照那些被称为理想主义的空想家的说法,纯粹是存在的观念。
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本质是爱与智慧(28-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本身与形式本身,是独一无二者(40-46节);神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284节)。由此可知,一切受造物,尤其人和他里面的爱和智慧,都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不是纯粹的存在观念。因为如果神不是无限,那么有限之物不会存在;如果无限不是全有,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如果神不从祂自己创造一切事物,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真实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简言之,我们是,是因为神是,或说我们存在,是因为神存在。
4.1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82.世人都知道,并且凡有智慧的人出于一种内在觉察也都承认有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人们还从圣言知道,神,宇宙的创造者被称为“耶和华”;这个名字源自动词“存在”,因为唯独祂存在。永恒之主就是那耶和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通过引用取自圣言的大量证据而得以证明。耶和华被称为永恒之主,因为耶和华取了一个人身,以拯救人们脱离地狱;祂还吩咐自己的门徒称祂为主。所以,在新约,耶和华被称为“主”,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而在新约: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类似的替换可见于福音书中取自旧约的其它经文。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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