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由于主的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故可推知,它以人类与祂自己的结合为目的(参看28–31节)。它还以人要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为目的(参看32—33节),因为这样人就拥有更内在的天堂。此外,它以人要因着结合而变得更智慧(参看34-36节)、更幸福(参看37-41节)为目的,因为他通过并照着智慧拥有天堂,也通过智慧拥有幸福。最后,它以人要在自己看来,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越清楚认识到他属于主为目的(参看42-44节)。所有这些事都属于主的圣治,因为所有这些事都构成天堂,天堂是它的目的。
8.由此可见,人无法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神性无处不在,却又不在空间中;但天使和灵人清楚明白这一点;因此,世人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他的思维,也能理解;这是因为进行思考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灵,因而不是他的属世心智,而是他的属灵心智。
172.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从首先者,即主造物主,直到最终目的,即人与主的结合的不间断连续过程中,被称为最终目的的一切结果,重新成为最初目的。一切最终目的重新变成最初目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没有什么事物会如此惰性、死气沉沉,以至于里面没有任何有效的能力。甚至连沙子也有诸如在产生并因此影响某物上给予帮助的那种散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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