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由于主的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故可推知,它以人类与祂自己的结合为目的(参看28–31节)。它还以人要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为目的(参看32—33节),因为这样人就拥有更内在的天堂。此外,它以人要因着结合而变得更智慧(参看34-36节)、更幸福(参看37-41节)为目的,因为他通过并照着智慧拥有天堂,也通过智慧拥有幸福。最后,它以人要在自己看来,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越清楚认识到他属于主为目的(参看42-44节)。所有这些事都属于主的圣治,因为所有这些事都构成天堂,天堂是它的目的。
27.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谁不明白神性是不可分割的?谁不明白多个无限者、非受造者、全能者和神是不可能的?假如有丧失理性的人非要声称多个无限者、非受造者、全能者和神是可能的,只要他们具有一个相同的本质,就能凭这种本质构成一个无限者,那么,一个相同的本质不就等于一位吗?多个位格都具有同一本质是不可能的。若有人说,一位来自另一位,那么来自另一位的这一位,就不是在自己里面的神;然而,在自己里面的神才是神,万物皆源于祂(参看16节)。
3.6一切完美唯独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
199.我们在前面(185-188节)已说明,层级有两种,即广度层级与高度层级;还说明,广度层级就像从光到暗,或从智慧到无知的过程;而高度层级则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论到高度层级,就说它们上升或下降,因为它们是高度层级。论到广度层级,就说它们增加或减少,因为它们是广度层级。这两种层级性质迥异,以致它们毫无共同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分清它们,绝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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