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8

28.⑴天堂就是与主

28.⑴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由于天使,而是由于主。因为天使所享有并构成天堂的爱与智慧不是来自天使,而是来自主,实际上就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由于爱与智慧是主的,是在天堂的主,并构成天使的生命,所以清楚可知,天使的生命是主的,实际上就是主。天使自己公开声称他们靠主存活。由此明显可知,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但与主的结合各种各样,这个人的天堂不同于那个人的;因此,天堂的性质也取决于与主结合的性质。接下来的章节(32–33节)将说明,这种结合可能越来越紧密,也可能越来越遥远。

在此需要说一说这种结合是如何发生的,又是何性质。这是一种主与天使并天使与主的结合,故是一种相互结合。主流入天使的生命之爱,天使在其智慧中接受祂,因而反过来与主结合。然而,需要清楚明白的是,在天使看来,他们似乎通过自己的智慧与主结合;而事实上,是主通过他们的智慧与他们结合,因为他们的智慧也来自主。我们不妨说,主通过良善与天使结合,天使通过真理反过来与主结合,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智慧。

然而,这种相互结合是一个奥秘,若不加以解释,没有多少人能明白。因此,我想尽可能以一种可以理解的方式展开它。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404—405节)已说明爱如何与智慧结合,尤其通过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的求知欲(即对知道的情感),通过产生对真理的感知的对理解的情感,以及产生思维的对看见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来结合。主流入所有这些情感,因为它们都是一个人生命之爱的分支或衍生物;天使在其对真理的感知和他们的思维中接受这种流注,因为该流注是在他们的感知,而不是在他们的情感中向他们显明的。

由于在天使看来,感知和思维似乎是他们自己的,尽管它们是由来自主的情感产生的,所以表面上看,是天使作为回应与主相互结合;而事实上,是主与他们结合。情感本身产生感知和思维,因为属于爱的情感就是感知和思维的灵魂。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感知和思考任何东西,每个人都是照着他的情感来感知和思考的。由此可见,天使与主的这种相互结合不是来自天使,而是似乎来自他们。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的结合也是如此,这种结合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婚姻。


最后的审判 #12

12.⑸天堂的完美随

12.⑸天堂的完美随着它的居民数量增加而增加。这一点从它的形式明显看出来,该形式决定了人们交往的模式和交流的方式。天堂的形式是最完美的形式;就最完美的形式而言,那里的人越多,他们之间就越有朝向一体的同意,他们的结合就越紧密,他们的一致性就越大。同意和由此而来的结合随着人数增长而增长,因为那里的每个个体元素都作为一个媒介被安插在两个或更多元素之间;被如此安插的东西会巩固这种结合。

天堂的形式就像人类心智的形式,其完美随着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增长而增长。拥有天上智慧和聪明的人类心智的形式之所以类似天堂的形式,是因为心智是该形式的最小形像。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天使对良善和真理的思维和情感在各个方面与他们周围的天堂社群共享。它们随着智慧的增长,也就是说,随着更多真理被理解并植入理解力,更多对良善的情感被植入意愿而延伸得越来越远。换句话说,这取决于植根于他们心智的东西,因为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

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被丰富到永远,这种丰富会增加它的完美。当一个人被主引领时,这种情形尤其会发生,因为那时,他被引入植入其理解力的纯正真理和植入其意愿的纯正良善。此时主安排这种心智的整个结构,使之类似天堂的形式,直到它成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从这种对照明显可知,天使数量的增加会使天堂变得更完美,因为这两种情况是相似的。

每个形式都由各个部分组成。一个形式若不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就不是一个形式,因为它没有任何品质和状态的变化。每个形式的品质都取决于它里面各个元素的排列,它们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同意成为一体的方式;这些因素决定了每个形式被视为一体的程度。一个形式的性质是这样:它里面被排列的元素越多,它就越完美,因为如刚才所述,其中每个元素都巩固、强化、联结,从而完善它。

这些事实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尤其论述以下事实的地方看得更清楚: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1-58节);还有论述天堂形式的地方,该形式决定了人们在那里如何联系和交流(200-212节);以及论述天堂天使智慧的地方(265-275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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